3月24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有关支持债券等直接融资及债务风险防控,具体有以下看点:
一、多渠道为民营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1.建立债券发行企业库,专题辅导和帮助企业在资本市场发行债券。强化了政府对企业的指导,助力企业直接融资。
2.对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等直接融资工具成功融资的,按照其融资金额的2‰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真金白银对发债企业支持,激发企业融资动力,拓宽融资渠道。
3.推动政府引导基金与更多社会资本合作,设立不同领域股权投资子基金,为各类型优质民营企业提供股权投资支持。除去债券融资外,也鼓励权益方式融资。
4.定期组织海南自由贸易港创业投资企业路演活动,为初创期民营企业打造面向资本市场的展示舞台。政府站台组织路演,提升企业整体形象。
5.支持和鼓励民间投资项目申报各类国家金融工具和相关中央预算内投资,有效补充民间投资项目建设资金。在政策层面,给予民企投资项目资金支持。
二、对阶段性困难民营企业予以帮扶
1.充分发挥现有助企纾困基金作用,为资金周转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尤其是民营中小微企业提供较低成本的金融或者资金支持。这点应该是支持暂时有经营困难,但具备持续经营能力的民营企业。
2.综合运用债务协调、债务重组、债转股、债务置换等多元化方式,帮助企业化解债务风险。完善省民营企业重点帮扶机制,继续对存在阶段性困难的重点民营企业予以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