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69 证券简称:灵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2-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民心路100号万银国际大厦27层,浙江灵康药业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陶灵萍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合法、有效。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就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的合法性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5人,胡建荣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吕宽宪先生、陈彦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3、 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张俊珂先生出席会议;总经理陶灵萍女士、副总经理陶小刚先生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营业期限、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楚玲、黄佳曼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69 证券简称:灵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2-017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3月25日在浙江灵康药业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3月1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发出。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监事均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栋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本次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聘任杨栋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四届监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26日
附: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简历
杨栋,男,197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第一航空学院,大专学历。1999年7月至2016年12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服役,历任政治指导员、政治教导员、政治机关科长等职。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浙江灵康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彦,男,197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本科学历。2000年12月至2007年2月就职海口康力元制药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车间操作工、车间班长、车间副主任、车间主任;2007 年4月至今先后任海南灵康制药有限公司车间主任、生产技术部部长;2012年10月至2015年10月任公司职工监事;现任公司监事兼海南灵康制药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部长。
邹碧瑜,女,199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树人大学,本科学历。2014年2月至今就职浙江灵康药业有限公司,现任浙江灵康药业有限公司商务结算中心副经理。
证券代码:603669 证券简称:灵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2-016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3月25日在浙江灵康药业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陶灵萍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陶灵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委员组成如下:
战略委员会:陶灵萍女士、何超先生、陶小刚先生,主任委员由陶灵萍女士担任;
审计委员会:潘自强先生、何前女士、张辉先生,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潘自强先生担任;
提名委员会:何超先生、潘自强先生、吕军先生,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何超先生担任;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何前女士、何超先生、陶灵萍女士,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何前女士担任。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陶灵萍女士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同意聘任陶灵萍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总经理陶灵萍女士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同意聘任张俊珂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陶灵萍女士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同意:
聘任陶小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 0 票。
聘任吕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 0 票。
聘任李双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 0 票。
聘任王洪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董事长陶灵萍女士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同意聘任廖保宇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6日
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董事长兼总经理:
陶灵萍,女,197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长江商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现清华大学DBA在读。自2003年12月起历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长;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合作导师,浙商全国理事会主席团主席,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灵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成都上锦南府医院理事长等职务。
董事兼副总经理:
陶小刚,男,197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本科学历。2010年5月起任浙江灵康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6月起任西藏骅信医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任西藏骅信医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浙江灵康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董事兼副总经理:
吕军,男,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学历。2004年12月至2011年12月任康恩贝集团、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主任;2012年2月起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5年10月至2017年5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7年5月至2019年2月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董事:
张辉,男,1955年生,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本科学历。1999年7月至2009年9月担任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12年10月至2019年2月任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灵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公司董事。
独立董事:
何超,男,195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浙江大学医学院邵逸夫医院院长,浙江大学医学院邵逸夫医院党委书记、副院长,浙大教授,博士生导师,主任医师。现任绿城医疗管理公司总经理,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o-Young International Inc.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获“美中医学会杰出教授”、2011年被浙江省人民政府评为“浙江省中青年突出贡献专家”,2015年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
潘自强,男,196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硕士学位(上海财经大学),注册会计师。1986年7月至今任职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现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会计学硕士生导师;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科润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何前,女,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长江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硕士,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曾先后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浙江分所合伙人及负责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合伙人及负责人。现任浙江岳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张俊珂,男,198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财经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2009年9月至2015年11月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高级项目经理,2015年12月至2016年12月任杭州敦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2017年1月至4月任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7年4月至今任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已于2018年4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副总经理:
李双喜,男,196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化工大学,本科学历,执业药师。2008年12月起历任公司质量管理部经理、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海南灵康制药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王洪胜,男,196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9年7月至2011年1月任海南美大制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1月起任海南灵康制药有限公司物控部经理;2012年10月至2015年10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海南灵康制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证券事务代表:
廖保宇,1989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本科学历。2013年4月至2016年5月在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任证券事务助理;2016年6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已于2016年7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