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9月13日
3. 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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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汇天泽投资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8年8月21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4.37%股份的股东汇天泽投资有限公司,在2018年8月31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持有公司3%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汇天泽投资有限公司提交的临时提案,建议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选举刘世铭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具体内容如下:
(1)修改《公司章程》
将《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二条“董事会由10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人。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修改为“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人。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
(2)选举刘世铭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刘世铭,男,33岁,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汇天泽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任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业务六部总经理,曾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私募融资部和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工作。刘世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8年8月21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地点:重庆市万州区高笋塘85号三峡水利大厦19楼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至2018年9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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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1-12项议案由2018年8月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提交,相关决议公告详见2018年8月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9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独立董事候选人汪曦女士、张兴安先生、姚毅先生、孙佳女士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2018年8月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13.0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月1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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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