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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股票法律意见书(上市公司 法律意见书)

2023-04-25 12:24:00 理财知识 阅读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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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变“临死”,最终引来深圳证监局的警示函。5月16日,中伦律师事务所给和而泰(002402)出具的一份法律意见书,误将“临时股东大会”写成了“临死股东大会”,闹出了笑话。18日晚间,深圳证监局官网发文,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对该所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对三名律师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出具“临死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深圳一知名律所被责令改正

公开信息显示,和而泰2010年5月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为两大板块,分别为家庭用品智能控制器、新一代智能控制器、智能硬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厂商服务平台业务;微波毫米波模拟相控阵T/R芯片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目前,其审计机构是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法律顾问是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5月16日,和而泰发布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其聘请的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不过,该份法律意见书的标题,误将“临时股东大会”写成了“临死股东大会”,引发舆论哗然。

中伦律师事务所一直是国内资本市场综合实力较强的律所之一。据中国证监会历年发布的《中国资本市场法制发展报告》及中国证监会、沪深交易所的公开数据统计,在律师事务所从事中国内地资本市场证券法律业务排名中,中伦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公司再融资及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等境内证券法律业务领域始终名列前茅。

16日晚间,引起舆论关注后,和而泰重新发布了该份公告,已对上述错误的标题作了修改。南都记者注意到,和而泰公告显示,5月16日14:30,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刘方誉、庄颖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事实上,这并非和而泰信披第一次出错。此前,和而泰还曾对2021年年报也进行了更正。4月8日,和而泰发布2021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披露差错更正的公告显示,公司2021年年报中,将控股子公司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收到的军品增值税退税,共计3318.54万元,认定为经常性损益。

和而泰表示,由于是首次收到军品增值税退税,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将该笔退税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因此需要对2021年度报告中披露的非经常性损益进行调整,公司2021年度非经常性损益调增2089.69万元。

更正后的年报显示,2021年,和而泰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77亿元,同比增长30.19%。

公开资料显示,和而泰董秘为罗珊珊,全面负责公司财务、证券、法务、信息披露、投融资等相关工作。和而泰2010年在深交所上市,其信息披露年度考评自2010年至2020年,除了2010年的考评级别为良好,其余年份的考评等级均为B。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朱逸聪指出,“上述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的乌龙事件,很多是无意造成的,和信披造假有着本质区别。但作为上市公司,对于这种应该也应该重视起来。如果因为信披失误和违规,造成股民损失,股民可以进行索赔。”

深圳证监局表示,作为资本市场重要“看门人”,律师事务所及执业律师应当勤勉尽责、认真履职,提供专业、审慎的法律服务,推动提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

深圳证监局将继续与相关部门发挥监管合力,从严监管、压实责任,督促律师事务所及执业律师不断提升执业质量和合规意识,为稳步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保驾护航。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邱墨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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