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传统的商品交易中,通常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这叫做现货交易;远期交易是指买卖双方签订远期合同,规定在未来某一时期进行交易的一种交易方式。期货交易是在远期合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期货交易是对期货标准化合约的买卖,什么是期货标准化合约呢?
期货合约是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标的物(指买卖合同中所指的物体或商品)的标准化合约,除商品的价格外,其质量标准已事先设定。
通常包括商品期货合约(大豆、玉米、白糖、原油等大宗商品)、金融期货合约(5年期国债、上证50、沪深300股指期货等金融产品)及其他期货合约。期货合约主要条款包括合约标的、报价单位、最小变动价位、合约月份、交易时间、最低交易保证金、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最后交易日、交割方式、交易代码等。例如:花生标准化合约如下。
中国期货市场的发展
期货交易最早起源于芝加哥的谷物交易。中国期货市场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初创阶段(1990-1993年)、治理整顿阶段(1993-2000年)、稳步发展阶段(2000- 2013 年)、创新发展阶段(2014年至今)。
1、初创阶段(1990--1993年)。
1990年经国务院批准,郑州粮食批发市场在现货交易的基础上引入了期货交易机制,成为我国第一个商品期货市场,之后发展成为“郑商所”。1990-1992年全国各地先后成立了深圳有色全属交易所、上海金属交易所、广东万通期货经纪公司、中国国际期货公司,到1993年,在缺乏统一管理的情况下,受利益驱使全国各类期货交易所达50多家,期货经纪机构达数百家,由于人们在认识上存在偏差,法规监管严重滞后,期货市场一度陷入一种无序状态,酿成多次期货市场风险事件,直接影响到期货市场功能的发挥。
2、治理整顿阶段(1993- 2000 年)。
期货交易所治理整顿:由50多家缩减至15家,并对期货交易所进行会员制改造,随后精简合并为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3家。期货品种先整顿缩减为35个,随后由35个降至12个。
为了规范期货市场的行为,加强对期货市场的监管力度,1999年6月,国务院颁布《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随后,与之配套的《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期货经纪公司管理办法》《期货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和《期货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也相继颁布实施。
2000年12月,中国期货业协会成立,标志着中国期货行业自律管理组织的诞生,从而给期货市场的监管体系中注入自律机制这一新血液。
3、稳步发展阶段(2000- 2013 年)。
21世纪以来,中国期货市场进入稳步发展的阶段。在这一阶段,中国期货市场的监管体制和法规体系不断完善,新的期货品种不断推出,期货交易量实现恢复性增长后连创新高,使得期货市场积累了服务产业及国民经济发展的初步经验,具备了在更高层次服务国民经济发展的能力。
2006年5月,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成立。作为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机构,监控中心有效地降低了保证金被挪用的风险,保证了期货交易资金的安全,维护了投资者的利益。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于2006年9月在上海成立,并于2010年4月推出了沪深300股票指数期货。这对于期货市场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标志着中国期货市场进入了商品期货与金融期货共同发展的阶段。
4、创新发展阶段(2014年至今)。
2014年5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新“国九条”)。作为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新“国九条"为资本市场的改革发展提供了顶层设计和战略规划,对期货市场的改革发展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重视,对于凝聚改革共识、明确发展方向、共同推进期货市场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具有深远影响,标志着中国期货市场进入了一个创新发展的新阶段。
2021年1月22日,证监会批准设立广州期货交易所 ,2021年4月19日,广州期货交易所正式成立。
期货市场的组织架构
我国的期货市场主要是由投资者、期货公司、期货交易所、中国期货业协会、期货监管机构以及各种监管服务机构组成。期货监管机构是由中国证监会、证监局、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期货交易所和中国期货业协会共同组成五位一体的监管体系,中国期货业协会是政府与期货行业之间的纽带,职责是维护期货行业的正常竞争,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推动期货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期货交易所是投资者进行标准化交易的场所,中国目前有五个交易所,分别是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和广州期货交易所。
期货公司主要从事的是经纪业务,接受客户的委托,按照客户的指令,以自己的名义为客户进行交易并且收取一定的手续费,是一个中介组织。投资者通过自己对期货行情的预期参与交易;期货公司为投资者提供经纪上的服务;期货交易所提供交易场所和结算的服务;中国期货业协会对整个期货市场进行管理;期货监管机构维护期货交易的正常运行,其他服务机构提供一系列的融资、介绍、结算和咨询等服务。在期货市场上,投资者可以分为三类,分别是套期保值者、套利者和投机者。
期货合约
期货品种合约代码的命名规则为商品英文名称缩写+年份+月份,表示某商品某年某月到期交割的合约,例如,PK2210:表示2022年10月份到期的花生合约。
一个期货品种同时上市交易的有多个合约,最长可以挂出间隔1年的多个合约,对新手投资者来说,应选择主力合约进行交易。并没有权威的部门或机构来定义什么是主力合约,但交易所规定最活跃的月份合约是指成交量最大的合约,若存在两个及以上合约成交量的值相同,则取其中最近到期月份合约为最活跃月份合约。一般情况下,市场行情软件标示交易的主力合约主要指持仓集中,流动性好的合约,通常是成交量最大的合约。
双向交易制度
期货是双向交易,投资者可以做多也可以做空,所谓的做多是指买入开仓,即价格较低时买入,价格较高时卖出平仓;所谓的做空是指卖入开仓,即价格较高时卖出,价格较低时买入平仓。价格上涨或者下跌时都可以进行交易获利,上涨、下跌时均有机会获利。
T+0制度
国内的股票是“T+1”进行交易的,即T日(交易日)购买,T+1日可卖出。期货与股票的买卖规则不同,按照“T+0”进行交易的,T日既可以先买后卖(先买入开仓后卖出平仓)、也可以先卖后买(先卖出开仓后买入平仓),盈利与止损可随时操作;也可以先持仓在随后交易日平仓,期货交易的开平仓是按照先开先平的原则进行的。
保证金制度(杠杆效应)
假设某期货品种交易所要求的保证金定为合约价值的8%,期货公司加收一定比例(如2%),则实际交易1手合约的保证金比例为10%,并随市场风险不断变化而适当调整。以花生PK2204合约为例,成交价为8600元/吨,保证金计算如下:
8600元/吨*5吨/手*10%=4300元/手
即交易一手PK2204只需要支付4300元,交易的杠杆为10倍(1/10%=10)。
保证金收取比例与合约的到期日有关,通常在合约到期月份的前一个月的中旬左右,保证金比例会有一定的上调;进入交割月后,保证金比例会有较大比例的上调。例如:花生合约的保证金收取规则如下:
每日结算制度(当日无负债)
期货交易的结算是由交易所统一组织进行,实行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交易所按当日结算价结算所有合约的盈亏、交易保证金及手续费、税金等费用,对应收、应付的款项同时划转,相应增加或减少会员的结算准备金,若盈利则资金账户余额增加,若亏损则资金账户余额减少,余额不足部分会向客户追加。因此,当日买入的合约如果没有卖出,选择持仓待到后期卖出,当日的最终盈亏不是按照收盘价格计算盈亏,而是以结算价格计算盈亏。
结算价是指该合约当日成交价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
持仓限额制度
限仓是指交易所规定会员或者客户按单边计算的、可以持有某一期货合约投机持仓的最大数量。随着合约交割月份的临近,会对客户在全市场的持仓额度进行限制,即不管客户在几家期货公司开户,同一品种同一合约的限仓额度是合并计算的。例如:花生全市场的限仓额度如下:
强制平仓制度
强行平仓是指当会员、客户违反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定时,交易所对其违规持有的相关期货合约持仓予以平仓的强制措施。当出现如下情况时,会被强制平仓:
1、结算准备金余额小于零,即账户可用资金为零,且未能在规定时限内补足;
2、客户、从事自营业务的交易会员持仓超出持仓限额标准,且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平仓;
3、因违规、违约受到交易所强行平仓处罚;
4、根据交易所的紧急措施应予强行平仓;
5、其他应予强行平仓的情形。
到期交割制度
期货不像股票,可以无限期持有,期货合约有时间限制,要求在合约到期前平仓出局、实物交割或者现金交割。
实物交割制度,主要是指期货合约到期时,交易双方在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以货品易主的方式了结到期未平仓合约,实物交割指的是商品期货,金融期货一般是现金交割。
期货交割时,由于有交易所的担保,其买方一定能够拿到符合质量标准的现货;卖方一定可以拿到货款。
大户持仓报告制度
交易所实行大户持仓报告制度。会员或者客户对某一合约持仓达到交易所规定的持仓报告标准的,会员或者客户应当向交易所报告。客户未报告的,会员应当向交易所报告。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风险状况,制定并调整持仓报告标准。
涨跌停板制度
期货涨跌停板幅度在交易规则中确立,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X%。期货交易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或者市场风险明显增大情况的,交易所可以采取调整涨跌停板幅度或者暂停交易来化解市场风险。
期货交易与现货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