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5年10月,中央红军胜利到达陕北。在瓦窑堡,苏维埃中央政府工农检察部22岁的女红军干部谢琼香嫁给了比她大14岁、时任中华全国总工会西北执行局委员长的刘少奇,并且把名字改成了谢飞。
1936年1月,刘少奇调任中共中央北方局书记,刚刚结婚两个月的谢飞随同丈夫秘密潜入天津,以“周教授”、“周太太”的身份公开活动。实际上,丈夫刘少奇领导着北平、天津、山西、山东、河北、热河、察哈尔等黄河以北地区的抗日救亡运动,日理万机。妻子谢飞也身兼数职,一是担任北方局机要秘书,保管党的机要文件;二是担当家庭主妇,照顾刘少奇的生活;三是兼职保镖,负责保护刘少奇的安全;四是负责交通联络,与有关人员秘密接头,传送情报文件。
这样既做老婆又做下级的日子过了两年,谢飞不肯干了。1937年12月,她决意要回延安去中央党校和中央马列学院读书,刘少奇无奈,只好同意了。
1939年1月,刘少奇调任中共中央中原局书记,谢飞也没有同行。
1939年底,穿着一身新四军军装的谢飞来到了中原局所在的河南省确山县竹沟镇,给刘少奇带来了一条香烟,以及刘少奇与前妻何葆贞所生儿子允斌和女儿爱琴的问候,让刘少奇甚感欣慰。
此时,刘少奇精心打造的《论共产党员的修养》正好完稿,便安排谢飞抄写誊清。就在谢飞抄写文章时,一位村民给刘少奇送来了一棵石榴树,还热心地帮他栽种在院子里,并祝福他和谢飞多子多福。
结婚后一直没能生育的谢飞,听到这话心里颇不是滋味。于是,在通宵抄完文章后,谢飞正式向刘少奇提出,要到新四军前线去任职,并提出刘少奇身体不好,请组织尽快另找一位更适合照顾他的女同志……
这事,大型文献史诗电视剧《共产党人刘少奇》是这样演绎的:
谢飞让刘少奇看自己胳膊上新四军的臂章,郑重地说,她这次来,不是专门来照顾刘少奇的,而是上前线打日本鬼子的。
谢飞还说,她看了刘少奇刚写的《论共产党员的修养》,她认为刘少奇是标准的合格党员,但自己是在党员里吃白饭什么都干不了的人,她以党员身份正式向刘少奇提出申请,希望安排自己到新四军任职,并要求刘少奇在三个小时内答复。
过后,中原局其他领导人王国华、陈少敏建议刘少奇,给谢飞安排个组织部科长的职位,这样她可以边工作边照顾刘少奇,但门外的谢飞听到后坚决不同意,坚持要去前线打仗。
谢飞甚至请求组织给刘少奇找一个更适合他的女同志。
当晚,谢飞抱着行李要睡在组织部会议室,刘少奇忍无可忍,斥责谢飞胡闹,让她先回房,自己睡在会议室。
相聚总是短暂的。事实上,谢飞来到竹沟后,由于日寇不断进行“扫荡”,她和刘少奇常常没有时间见面。
1940年秋,谢飞主动要求渡过长江到皖南新四军军部给项英送一封重要信件。任务完成后,由于日伪军封锁控制了交通要道,谢飞过不了长江,趁机留在了江南抗日前线,从此再也没有回到刘少奇身边,自己也没有再婚,也从未生育。
此后的1942年,经组织批准,刘少奇与新四军女护士王前结婚,并生育了一子一女。不过,刘少奇的这段婚姻,则是另外一段悲剧了。
传奇女子谢飞的爱与恨
谢飞,原名谢琼香,昵称阿香,海南文昌湖山乡茶园村人,汉族,1913年2月3日出生在一个贫寒的渔工家庭。
5岁时,谢飞就开始放牛、割草。8岁上学,1924年考取海南公学,受到共产主义思想启蒙。1926年9月,考入广东省立第六师范,1927年入团并入党。
接下来,谢飞领导过农民赤卫队,也曾战斗在隐蔽战线。
1927年6月,谢飞担任中共文昌县溪尾、湖山联区区委委员兼区委妇委书记,县妇女协会委员。
1928年10月,谢飞在中共广东省委机关工作,先后被派遣到香港、新加坡等地从事秘密工作。
1929年7月,任中共南洋临时委员会(新加坡)和马来亚共产党中央机关秘书、文书并参与掩护工作。
1932年2月回国,先后在中共福州、厦门中心市委秘书处做机要工作。
1934年5月调入江西瑞金中央苏区,任国家政治保卫局机要秘书。
1934年10月,21岁的谢飞,作为30名女红军中的一员,跟随8万中央红军将士一起长征,并在1935年10月胜利到达陕北。
此后不久,在邓颖超撮合下,谢飞与刘少奇在瓦窑堡结婚。当时,刘少奇和谢飞凑了几元钱,买了一点酒和花生,由邓颖超主持举行了简单的婚礼。毛伟人、李维汉和周公等10多位中央领导前来贺喜。
和刘少奇结婚后,她把谢琼香的名字改成了谢飞。
谢飞和刘少奇是怎么走到一起的?
据谢飞自己说,她早在马来西亚时就听到过刘少奇的名字,知道他是中国工人运动的领袖。进入中央苏区后,在开大会时,她见过刘少奇,但离得远远的。
长征途中,她还听了一次刘少奇的报告,但颇不以为然。她当时就跟邓发的爱人陈慧清说:“这个人讲话可重复了,重复好几回。”陈慧清说:“人家是工人运动领袖,讲话重复几句算什么?”
有一次,红军队伍急行军,女兵队有些吃不消,谢飞和另外3位女红军被大家推选为代表,去找负责后勤的刘少奇,要求给女兵队安排一个民夫挑行李,刘少奇非常体谅这些女红军,爽快地答应了她们的要求。按照谢飞自己所说,这一次她与少奇是“既见了面,又讲话了”,双方的交谈,给彼此都留下了很好的印象。
后来,由于工作原因,两人在长征路上有了更多的接触。
到了瓦窑堡,谢飞被安排在苏维埃中央政府工农检察部,与刘少奇的中华全国总工会西北执行局工作相关,为此谢飞跟刘少奇联系多,请教多,争论也很多。
当时,刘少奇的前妻何保贞已经牺牲一年多,3个孩子生死未卜,心情极度低落,身体状况也不好,谢飞的出现,给他带来了温暖和安慰。他向邓颖超透露了自己的心事,说他很喜欢谢飞这位性格像男孩子一样的海南姑娘,并且称赞她性情爽快,做事果断,有着一股不怕困难不服输的劲头。邓颖超爽快地为他们做媒,终于撮合成功。
谢飞后来为什么选择离开刘少奇?
关键,恐怕是谢飞志向上的原因。
婚后不久,谢飞跟随刘少奇前往华北工作了近两年。谢飞这样有抱负,有追求,有热情的性格,怎么能够长期忍受做一个家庭妇女?她那么老的革命资历,怎么甘于只在刘少奇身边当助手,干些收收文件、发发信函的事?天性与事业心都促使谢飞不能不飞,不能不自己飞,于是就跟刘少奇产生了矛盾。
后来,她一个人回到延安,毅然决定去中央党校和马列学院学习。接下来,刘少奇去华中组建中原局,倔强的谢飞选择继续留在延安读书而不愿同往,两人之间的矛盾为此升级。
最终,在竹沟镇,矛盾彻底爆发。谢飞跟刘少奇摊牌,自己要去前线打鬼子,并让他另择佳偶。
其实,谢飞跟刘少奇的矛盾,主要在于双方的定位不同。在刘少奇看来,婚后的谢飞,就应该是自己生活中的爱人,工作上的助手,家庭里的贤内助;但在谢飞心中,作为一个苦大仇深且经历过长征的红军女战士,革命和战斗才是自己的不懈追求和终身事业,而且,她很不满意刘少奇以自我为中心,对她的所思所愿,不够理解,缺乏支持。
另外就是,两人性格上存在冲突。
同样是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同样是热烈而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一个深沉如海,一个却热烈如火。刘少奇性格内敛、寡言,而谢飞却泼辣、直爽、快言快语(时任延安马列学院院长张闻天曾评价谢飞“八个理论家也比不上你的一张嘴”)。赤卫队长出身的她,行为干练、意志坚定,敢说敢做,敢作敢当,甚至为了内心的追求与信仰,宁为玉碎。
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谢飞不能生育。
因为长征路上过于艰辛,身体损耗过度,谢飞失去了生育能力,这也是她一直愧对刘少奇的地方。一向好强的她,因此选择离开,是为了对刘少奇负责,也是为了让自己心安。
谢飞对刘少奇究竟有没有感情?
肯定有!
首先,她在延安与刘少奇前妻生的两个孩子允斌和爱琴共同生活了近一年,对他们疼爱有加,视如己出;
其次,她从延安中央党校和马列学院毕业后,直接去了竹沟,主动回到了刘少奇的身边。
最终选择离开,也是她经过深思熟虑之后的一种无奈之举吧。
离开刘少奇后的谢飞,是什么样的人生?
1941年3月后,谢飞历任中共苏南区地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兼区党委党报负责人,中共浙东地委常委兼宣传部部长,中共四明山地委常委,中共三北地委常委兼宣传部部长。她带领战友穿梭于芦苇荡中,调查研究,创办报纸并亲自撰写评论,宣传中央抗战方针,报道抗日成果,为苏南地区的抗日运动发挥了重要作用。
1942年底,谢飞等一批优秀干部被派往浙东,谢飞任余上县委书记、浙东纵队余上特务营政委。谢飞在与日伪军的作战中指挥果断,有勇有谋。其中有一次战斗就消灭敌人100多人,俘虏顽军大队长以下30多人,被誉为敌人闻风丧胆的“谢团长”。特务营也由原来的200人,扩大为600多人,成为了新四军浙东纵队实力最强的部队。
1945年12月,任中共华东局妇委会常委兼组织部部长。1947年1月任中共华东局宣传部科长,华东局驻大连办事处处长。
1949年1月,任中共中央东北局特委委员、东北纺织工业部职工学校校长。
1949年5月,谢飞从东北调到北京,任华北革命大学三部副主任。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1月,谢飞出任中国人民大学专修科主任,满腔热情为新中国培养经济建设人才。
1953年9月,谢飞考取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基础理论和宪法学研究生,之后任中央政法干部学校副校长、中央人民公安学院副院长、中国人民公安大学顾问。她是新中国第一代法学教育家,也是公安政法教育的奠基人之一。
特殊时期拒绝贬损刘少奇,被关进监狱
特殊时期,造反派组织多次逼谢飞书写“揭发”刘少奇的材料,她没有写过一个字,也没有说过一句贬损刘少奇的话。
1968年3月的一天深夜,谢飞家中突然闯进几个军人打扮的汉子,将她从屋内架走,押上一辆警车,送到一处秘密的地点关押起来。这伙人是“刘少奇专案组”派来的。该专案组为了诬陷刘少奇,捏造事实,说刘少奇1936年在北方局工作期间被捕过,写了自首书才获释的,而这段时间正好谢飞和刘少奇在一起,威逼她依专案组的意图写出证明材料。
谢飞前后被审讯达200多次,但是,谢飞的回答始终是一句话:“刘少奇在北方局没有被捕过,他更没有叛变过革命。”
谢飞和刘少奇共同生活的时间不到6年,却因受刘少奇冤案的株连而坐了6年监牢。在狱中,她受尽了折磨,但宁死不屈。周公得悉谢飞的情况后,对专案组的行为进行了批评,谢飞才得以在1973年国庆节时获释,不久后下放北京郊区公安部农场劳动。
1978年11月,经中央专案审查小组复查,谢飞获得彻底平反、恢复名誉。
1983年7月,经中央组织部批准,谢飞享受副部长级待遇。
1991年,公安部授予谢飞人民警察一级金盾荣誉章。
2000年1月,经中央批准,谢飞享受部长级医疗待遇。2月,离职休养。
2013年2月14日凌晨,谢飞因病医治无效在北京逝世,享年101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