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中国经济网综合
4月26日晚间,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提供商大智慧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张长虹因2016年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88 号)涉及事项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公安机关拘留,接受调查。
公告称,张长虹已于2016年7月23日辞去公司所担任的董事、董事长、总经理职务,不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目前不受影响,经营情况正常。
虚增利润被证监会处罚5年市场禁入
张长虹是大智慧的实际控制人,也是大智慧的创始人。2011年1月,大智慧成功上市,张长虹及其亲友一跃成为亿万富翁。
大智慧上市的2011年净利润就出现下滑,仅为1.06亿元,而到了2012年,公司就巨亏2.67亿元。
或许为了避免出现暂停上市风险,大智慧2013年度交出的答卷为盈利1166万元,不过按照虚增1.2亿元来算,当年度实际亏损将达1.1亿元。
此外,大智慧出现虚假记载的2013年年报的正式披露时间是2014年2月28日,可以视为虚假陈述实施日,而其正式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时间为2015年4月30日,于当年5月1日正式披露,这意味着只要在2014年2月28日至2015年5月1日之间,买入大智慧股票,因卖出或持有该股票发生亏损,就可以申请索赔。
证监会决定,对大智慧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时任大智慧董事长兼总经理的张长虹等14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至30万元不等的罚款;对张长虹等5名责任人员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受此案牵连,时任大智慧独立董事的胡润百富榜创始人胡润,也被处以了5万元罚款,因其在参加审议通过了大智慧2013年年度报告,并在年度报告上签字。
值得一提的是,张长虹还曾入选2016年胡润IT富豪榜,个人资产达93亿,位居第47。
大批投资者纷纷提出索赔 公司涉诉讼金额已超5亿!
因虚增利润1.2亿元,大智慧当年被证监会开出60万元的罚单,随之而来的是大批投资者纷纷提出索赔。
大智慧在第一季报中披露,因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所涉及的虚假陈述责任,陆续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一中院”)、上海金融法院及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发来的《应诉通知书》、《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及相关法律文书。
截至2019年4月15日,公司收到一中院和上海金融法院发来的民事诉讼《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合计2798例,一中院和上海金融法院已受理的原告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所涉诉讼请求金额合计为52,636.68万元;公司收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发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1例,诉讼请求金额为135,942.51元。
公司收到一中院发来的《民事裁定书》及相关法律文书合计698例,法院准许原告撤回对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的起诉,撤回的诉讼请求金额合计为14,930.13万元。
公司收到一中院《民事判决书》及相关法律文书,根据《民事判决书》显示,法院已对1120名原告诉本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做出一审判决,判决驳回99名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公司赔偿1021名原告投资差额损失及佣金损失,累计判决驳回金额7,689.24万元,累计判决赔偿金额6,642.13万元。
公司收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发来的《民事判决书》,二审判决公司赔偿592名原告投资差额损失及佣金损失。公司根据上述涉诉事项的判决结果确认应赔偿金额9,455.87万元(其中已支付赔偿金额合计8,483.23万元)。考虑新增诉讼和二审判决的影响,公司最终对尚在审理中的剩余诉讼计提预计负债17,457.56万元。
一季度业绩盈转亏至680.80万元 净利润连续7年为负
大智慧发布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实现营业收入1.34亿元,同比增长5.4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680.8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609%,上年同期盈利1337万元;基本每股亏损0.003元。
大智慧4月19日晚间收到上交所年报问询函,其中上交所提到:
自上市以来,除上市首年外公司扣非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持续为负,2012年至2018年分别为-3.05亿元、-1.57亿元、-5.2亿元、-6.94亿元、-16.07亿元、-1.08亿元、-0.06亿元。
大智慧2018年报显示,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9亿元,较上年同比下降6.99%;归属股东净利润为1.08亿元,较上年同比下降71.71%;扣非净利润为-0.0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