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工“补充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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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缴费标准公布,7月1日起实施
最新消息
本次职工大额
补充医疗保险
缴费时限为
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
关于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
集中缴费的公告
根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21】22号)精神,结合我市医疗保障工作实际,现就下一年度(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缴费时限
本次缴费时限为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
二、缴费标准
本次缴费标准统一暂按190元的档次执行;
如参保单位或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自愿按照240元的档次缴费的,可于2021年8月25日前向属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三、缴费方式
(一)参保单位缴费方式同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缴费方式保持一致,可通过相关税务部门一并缴费。
(二)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通过签订代扣协议进行银行代扣代缴,也可通过相关税务部门渠道自主缴费,例如洛阳银行、中国银行等银行网点实时缴费、税务办税服务厅自助终端缴费、微信关注“河南税务”公众号缴费、支付宝“豫事办-社保”缴费方式等。
2021年6月22日
重要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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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来源:老贾播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