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资本市场讯 7月5日,盾安环境受到交易苏关注函,要求其说明先行代偿由格力电器承诺兜底的担保债务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违约情况、是否构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7月4日,盾安环境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关联担保债权人的书面或口头催款通知,要求盾安控股及公司必须于2022年6月30日清偿关联担保债务。为维护信用,避免对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盾安环境最终先行清偿了3.33亿元的担保债务。
而原本应该承担清偿责任的格力电器,则因与盾安控股、紫金矿业尚未就盾安控股所持有的公司9.71%股份的转让事宜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暂无法确定具体的关联担保债务还款方案。
盾安环境代偿3.33亿元债务
2021年11月,格力电器以21.90亿元的价格收购盾安控股手中的29.48%盾安环境股份,并成为盾安环境的控股股东。
但是作为曾经的盾安控股旗下上市公司,此前盾安环境为盾安控股提供了关联担保事宜。截至融资(贷款)到期日,关联担保的本金余额约人民币5.84亿元、利息约人民币8225.95万元,总额合计为人民币6.66亿元。
为妥善解决历史上盾安环境为盾安控股(盾安精工控股股东)提供的关联担保事宜,格力电器于2022年3月31日与盾安精工、盾安控股、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署了《关于解决关联担保事宜的专项协议》,格力电器拟就截至融资(贷款)到期日的关联担保债务的50%即人民币3.3亿元承担最终的兜底责任,承担的关联担保债务的承担方式视届时情况形成对应的还款方案,约定关联担保债务应最迟不晚于2022年5月15日前清偿完毕,并解除盾安环境所负担的担保义务。
2022年7月4日,盾安环境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关联担保债权人的书面或口头催款通知,要求盾安控股及公司必须于2022年6月30日清偿关联担保债务。为维护信用,避免对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盾安环境决定先行用自有资金3.33亿元清偿由格力电器兜底的担保债务。
2021年财报显示,盾安环境2021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5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18亿元。盾安环境用于代偿债务的3.33亿元,约占2021年82%的归母净利润、64%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格力电器拒绝执行兜底协议
根据此前公告,这笔钱应是格力电器负责清偿的50%关联担保债务,而不是由盾安环境自行清偿。那么,格力电器为何拒绝执行兜底协议呢?
对此,格力电器方面解释称,公司作为盾安环境控股股东,始终支持子公司盾安环境的健康发展,但由于公司与盾安控股、紫金矿业投资(上海)有限公司尚未就盾安环境9.71%股份的转让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各方仍在就关联担保债务还款方案和格力电器最终需承担的金额进行进一步协商,因此格力电器暂无法确定具体还款方案。
今年4月,紫金矿业与盾安集团、浙商银行杭州分行签署《合作协议书》,拟出资收购盾安集团旗下四项资产包,包括金石矿业100%的股权,作价48.97亿元;江南化工2.6亿股股票,作价14.23亿元;盾安环境9.71%股票,作价6.52亿元;如山系部分企业股权或财产份额,作价7.1亿元。
而此举立即遭到已经成为盾安环境控股股东的格力电器的不满,格力电器甚至不惜触发要约收购事宜,提出拟受让前述协议中涉及的盾安环境9.71%股权,但因多方协商未果,格力电器无奈终止了前述事项。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格力电器拒绝紫金矿业入场,或系紫金方不承担盾安环境股东关联人债务,格力电器收购整体对价偏高有关。
2021年11月格力电器以21.9亿元收购盾安环境2.70亿股份,收购单价为8.11元/股。但由于格力电器还将承担原控股股东关联人担保贷款清偿责任3.3亿元,使2.70亿股份整体作价变为25.2亿元,按此计算,收购单价为9.3元/股。
而在今年4月紫金矿业与盾安集团、浙商银行杭州分行签署《合作协议书》中,盾安环境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8906.94万股作价6.52亿元,单价约为7.33元/股,不仅低于格力电器不计算债务清偿责任在内的收购对价,更不承担额外的3.3亿债务偿付责任。
不过,格力电器称,后续将与各相关方就还款方案、对公司的补偿方案和后续追偿安排签署正式的协议,并承诺最迟不晚于2022年10月31日之前按照《关于解决关联担保事宜的专项协议》确定的原则就公司的关联担保债务承担最终兜底责任。
同时,格力电器表示,为减轻公司偿还关联担保债务后的现金流压力,格力电器拟通过推进珠海格力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提供借款,并积极参与盾安环境面向特定对象的非公开发行等方式,为公司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并承诺在承担公司的关联担保债务最终兜底责任时,同步落实公司偿还关联担保债务导致的资金成本的补偿方案,避免公司利益受到任何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