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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路通股票讨论(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3-04-21 13:39:13 股票知识 阅读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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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18年11月21日、2018年11月22日、2018年11月23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1、公司于2018年11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及《关于实际控制人、大股东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公告》;于2018年11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实际控制人、大股东股权转让事项尚需经有权国资监管部门及相关审核部门批准后方能正式生效,最终能否顺利实施仍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由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邹勇先生股票质押发生违约,且未按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要求提高履约担保比例,质权人申万宏源于2018年11月21日已强制平仓了邹勇先生质押的部分标的股票,违约处置数量为1,950,000股,成交金额19,246,500元,平均成交价9.87元/股。公司于2018年11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部分股票被动减持及风险提示的公告》,邹勇先生仍可能存在股票质押违约等情形导致申万宏源对其所质押股份中可流通的股份进一步平仓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除上述1、2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3、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4、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实际控制人、大股东股权转让事项,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18年11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18-095号)及《关于实际控制人、大股东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96号)及2018年11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于2018年11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部分股票被动减持及风险提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98号),邹勇先生仍可能存在股票质押违约等情形导致申万宏源对其所质押股份中可流通的股份进一步平仓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邹勇先生所持公司股份的后续变化情况,并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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