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煤炭价格疯涨,期货市场上黑色系随之走高。为了严打煤价炒作,遏制“煤超疯”,国家发改委等接连出招。
10月19日以来,国家发改委官微推送文章里共计28条与煤炭直接相关,平均每天3条。
交易所也是多次采取调整交易保证金、涨跌幅标准及部分期货合约交易限额的措施,以此抑制投机氛围。
大连商品交易所昨晚(10月27日)发布两则调整焦煤和焦炭品种期货合约交易规则通知,一是调整涨跌停板幅度,套期保值和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二是调整了单日开仓量。
多次的调整和公告,也让期货人格外关注新的交易规则和要求。
今天我特意整理了一份最新的日内交易限额规则清单,供大家投资参考。
根据交易所的规定,当期货价格出现同方向的单边市或者市场风险显著增大时,交易所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调整涨跌停板幅度;(二)提高保证金标准;(三)调整手续费标准;(四)调整交易限额;(五)实行强制减仓;(六)其他必要措施。
采取前述风险控制措施后仍然无法释放风险时,交易所应当宣布进入异常情况,并决定采取进一步的风险控制措施。
之前我和大家聊过交易所相关的风险管理措施, 再调保证金手续费 | 黑色系动力煤期货连续下挫,给我们哪些启示?
此次大商所调整焦煤、焦炭各合约交易限额的调整,正是依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交易限额制度而采取的措施。
简单来说,限额主要是每人每日可以买进或卖出的某个期货合约的数量限制。
而限仓则是可以最多持有的某个期货合约额度规定。
因此除交易额度限制外,限仓制度也是我们需要重点关注。
根据交易所的管理办法,我们可以了解到,对期货合约的限仓,涉及几个方面:
1.期货品种单边持仓量达到一定规模,对每个品种的持仓规模限制不一样;
2.一般合约、交割月前以及交割月的持仓限额是不同的;
3.不同的主体限额有差异,比如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或客户。
需要注意的是,同一客户在不同期货公司开的账户,各账户上所有持仓头寸的合计数,不得超出一个客户的限仓数额,也就是说是合并计算的。同时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持仓也是合并计算。
虽说,以上这些规则的执行期货公司有专业的风险控制来负责,但是作为投资者我们也应当了解和熟悉相关的交易规则。
毕竟管理办法还规定,对不符合要求的,交易所是可以采取电话提示、要求报告情况、要求提交书面承诺、列入重点监管名单、暂停开仓交易等措施的。
交易所也会对查处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通报。
总之,不管是限额还是限仓制度,都是期货交易所为了防止市场风险过度集中于少数交易者和防范操纵市场行为,在抑制盲目投机,引导投资者理性交易上发挥着重要作用。
PS:每次交易规则的调整,期货公司的工作人员都必须及时调整交易参数,确保客户交易的正常。
这次关于风控的规则就讲到这里了,你还想了解什么规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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