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文文大保贝儿。
“期货”的本质,是一种合同。
双方约定好一个日期,按一个价格来买卖东西。
做多,就是买;做空,就是卖。
期货合约是相对于现货而存在的,表现的是市场对于未来的预期。
进行过期货交易的小伙伴,对于“交割日”这个概念一定都不陌生。
期货合约里的“交割日”,说的是必须进行商品交割的日期。
那么,期货到了交割日,不清仓会怎么样?时间到期了,结果手里的期货还没有卖出去,怎么办呢?
买了合约的人,要么在合同到期日之前,把这个合同卖掉赚赚价差\承担亏损。
要么,就进入到实物交割,把东西搬回家。
但是,由于个人投资者是不能进行商品期货实物交割的,因此,如果出现了这样的情况,我们手里的期货,就会被交易所“强制平仓”。
也就是说,如果期货合约的个人持有者,没有在交割前自行进行平仓,也是会被交易所进行强行平仓的。
在平仓之前,交易所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与期货合约持有人取得联系。
那么,如果不是个人投资者,而是向交易所申请套期保值资格并批准的现货企业,那么是不会被强行平仓的,而是可以将持仓一直保持到最后的交割日,然后再进入交割程序。
根据历史数据显示,被强制平仓的期货投资者,最终大多都是亏损的状态。
比如说2020年4月,原油暴跌,中国银行的原油宝就爆仓了,最终原油宝产品的美国原油合约将参考CME官方结算价进行结算或移仓。
个人投资者们不仅自己亏得一塌糊涂,亏完保证金,还倒欠中国银行大约本金的2倍。
有个大户贴了结算单,388万投资原油宝2000手,最后显示亏920万,倒欠银行532万。
所以,个人期货投资者一定要注意了,手里的期货合约,一定要在交割日之前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