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扎实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高质量谋划今后五年立法工作布局,以高质量立法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上海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上海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等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2023—2027年)建议项目。
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在符合地方立法权限的范围内就本市需要制定、修改或废止的地方性法规,提出立法规划建议项目。
二、征集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20日止。
三、提出立法规划建议项目,请点击“http://www.spcsc.sh.cn/n8347/n8483/u1ai254936.html”,下载附件中的“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2023—2027年)建议项目征集登记表”(以下简称“项目征集登记表”),根据要求写明立法规划建议项目的名称、必要性、可行性、拟解决的主要问题、立法依据等,并可附法规草案建议稿。同时,请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四、填写的项目征集登记表,可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
通讯地址:上海市人民大道200号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立法规划建议项目”)
邮政编码:200003
传 真:63586497
电子邮箱:fgwbgs2023@163.com
对于各方面提出的立法规划建议项目,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认真研究论证,作为市人大常委会编制2023-2027年立法规划、开展立法活动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