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投资者通过直销柜台投资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管理的基金(适用基金详见下附表格),本公司决定自2020年11月6日起,在本公司直销柜台开通旗下部分基金转换业务。
现将开通转换业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时间
本公告所述的基金转换业务自2020年11月6日起正式开通,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二、适用基金
开通附表1和附表2基金的互转功能:
附表1:
附表2:
三、基金转换的程序
1、基金转换的申请方式
基金持有人必须根据本公司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交易时间段内提出基金转换申请。
2、基金转换申请的确认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以收到基金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基金转换申请日(T日),并在T+1工作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T+2工作日及之后到其提出基金转换申请的网点或网站进行成交查询。
四、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
本公告适用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转换,申请转换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单笔转换份额不得低于1000份。
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转换时,如剩余份额低于1000份,应选择一次性全部转出,具体数量限制以各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五、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1、基金投资者提出的基金转换申请,在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可以撤销,交易时间结束后即不得撤销。
2、基金持有人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工作日为基金持有人办理相关的注册登记手续。
3、本公司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公告。
六、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相关详情: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层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 4788, 400-888-5566
电子信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曹卿
七、风险提示
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6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期货”)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中信期货将于2020年11月6日起开始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具体业务规则、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及办理程序等相关规则以中信期货的规定为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二、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 或 021-38834788
公司网站:www.bocim.com
2、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公司网站:www.citicsf.com/e-futures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投资有风险,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货币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货币基金在极端情况下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并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服务客户,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从2020年11月9日起,在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对以下基金开通基金转换业务。
一、 适用基金
二、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一)办理时间
自2020年11月9日起正式开通,转换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基金转换业务时除外)。由于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相关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二)办理机构
投资者可以通过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办理基金转换业务。
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相关业务时,需遵循上述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以上述销售机构的实际业务开展为准。
(三)基金转换的申请
1、基金转换的申请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必须根据基金管理人与相关销售机构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交易时间段内提出基金转换申请。
(四)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
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转换,申请转换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单笔转换份额不得低于1000份。
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转换时,如剩余份额低于1000份,应选择一次性全部转出,具体数量限制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五)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公告。
三、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基金开通基金份额日常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2、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400-888-5566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了解相关情况。
3、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并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