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湘潭市城镇职工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缴费开始啦!
2022年9月份起,城镇职工参保人员有个人账户的将陆续从个人账户资金中代扣代缴长护险保费。无个人账户的可以通过湘税社保app、湘税社保手机微信小程序等线上渠道缴费,也可通过湘潭市农行、建行、长沙银行、工商银行、邮储银行、农商银行的各网点现场及银行APP缴费。
长护险是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一项由政府推行的、具有互助共济性质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市自2021年起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参保范围从参加湘潭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群起步,即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人员均需参加长护险并缴费。筹资按年度筹集,以单位和个人缴费为主。
用人单位和在职职工分别按基本医疗保险年缴费基数的0.12%缴纳保费,起步阶段为不增加单位负担,从其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中划出,职工个人由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中扣缴(无个人账户的,由其用人单位代扣代缴或自己缴纳)。退休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为0.24%,其中单位退休人员,以本人上年度养老退休金收入总额为基数;灵活就业退休人员,以上年度湖南省企业职工平均养老金为基数;灵活就业在职人员以上年度湖南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基数。
长护险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导致生活不能自理,经过积极治疗仍不能康复,重度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经专家评定为重度失能的,在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基础上,可按规定享受长护险待遇。医疗机构护理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限额为100元/人/天,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限额为80元/人/天,长护险基金支付70%。养老机构护理,限额为50元/人/天,长护险基金支付70%。机构上门护理,限额为40元/人/天,长护险基金支付80%;一个结算月度内,按机构上门护理实际天数结算。异地小额补助,限额为20元/人/天,实行按月支付。长护险待遇不与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同时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享受期间,参保人员应当连续缴费,欠缴保费的,欠缴期间不享受待遇。
截至目前,湘潭市共有长护险定点机构53家,其中医养结合机构7家,养老机构28家,上门机构18家(含多重服务资质5家机构);全市通过重度失能评估人员2163人。
来源:湘潭市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