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邹城市社保局调整了2018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养老保险最低月缴费基数调整为3465元。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就是计算参保人缴纳
养老保险金额的基数
也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依据
……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主要与本人
工资基数有关
一般情况下
该基数是由上一年度职工
年平均工资确定
除以12便为月缴费基数
根据省人社厅鲁人社字
〔2018〕203号文件通知,
2017年度全省在岗职工
月平均工资为5775元。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
今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最高月缴费基数为
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
月平均工资的300%
即17326元
最低月缴费基数为
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
月平均工资的60%
即3465元。
2018年我市企业职工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
计发待遇基数以此为准。
同时
2018年
邹城市个体、灵活就业人员
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
分为三档
分别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
月平均工资的100%、80%、60%
即5775元、4620元、3465元
年缴费分别为
13860元、11088元、8316元。
个体、灵活就业人员
可根据自身条件
自由选择缴费数额。
文字:市人社局
编辑:孟聪
审核:张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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