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和个税匹配的具体标准和处理办法:
1、产假期间不计入总数内计算平均工资,不影响第二年的社保基数
2、不换公司,前一年在当前公司的平均工资是今年的社保基数,换公司的按照当年入职协商工资作为标准(前一年的平均工资以个税申报收入为准)
3、一个完整的自然年,当年度的社保基数总额应该和税前工资总额差不多(涉及多个公司的要分开计算)
4、落户申请期间,当年一月到申请月的税前工资总额应该达到或者超过所属落户渠道的要求,申请期间也要保持
5、开始要求一定社保基数的月份(1.3倍、2倍和3倍等),每月的社保基数和当年度的税前工资总额都要达标(不足12个月按照实际月数计算总和,不同公司分开计算)
6、如果社保基数和税前工资都超过所属落户渠道标准的,一般来说是不要求匹配的
7、三倍渠道目前还是要求不能够硬调,不换公司的情况下,需要按照前一年在当前公司的平均工资申报这一年度的社保基数
8、除了居转户三倍渠道外,其他落户渠道不严格要求硬调,真的社保基数不够了可以在每年的7月硬调
9、职称、2倍和3倍渠道,只对最后48个月中的36个月有社保基数要求,在这之外的累计时间确保社保和个税有申报或缴费记录,公司关联匹配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