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央行连发三张千万罚单,其中,民生银行被罚2360万元,光大银行被罚1820万元,华泰证券被罚1010万元,上述三家机构多位高管也受到相应处罚。
(来源:央行官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明确规定,金融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设区的市一级以上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一)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二)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三)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的;(四)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的;等等。
1月21日,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公示了两则行政处罚信息,银盈通支付有限公司、开联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分别被罚1789.76万元、2324.27万元。(详见:1月22日《银盈通、开联通等两家支付机构被罚千万》)
更多内容请下载21财经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