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参保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21】132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民参保计划攻坚行动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21】157号)要求,为切实维护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实现在职职工应保尽保,现就进一步规范我市各类企业单位参加企业社会保险登记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规范参加社会保险各险种。对在全市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含市本级、各县区)参保的各类参保企业单位,按国家法律规定,统一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险种的参保登记。对只参加失业保险或工伤保险、未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保企业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参保单位,国家、省行业统筹单位),由相应的社保经办机构统一增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账户。为减轻参保企业单位事务性负担,由各级社保经办机构通过现有数据信息直接为企业办理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相关企业单位不需再提供相关资料。
二、统一规范全员参保,杜绝选择性参保。全市各级参保单位按其全部实有在职从业人员,同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做到参保人数和缴费工资基数三个险种一致,不允许出现选择性参保现象。对于参保人数各险种不一致的,以参保人数最多的险种为准,统一其他险种参保人数和缴费基数。
联系电话:
市本级:基金稽核部 0395-3131096 在职职工部 0395-3132134
临颍县:基金稽核组 0395-8863376 在职职工组 0395-8862384
舞阳县:服务窗口 0395-7227567
郾城区:基金稽核组 0395-6771090 在职职工组 0395-6178122
源汇区:基金稽核组 0395-3280090 在职职工组 0395-3269031
召陵区:基金稽核组 0395-2605205 在职职工组 0395-2605207
漯河市养老保险中心
2021年11月30日
编辑 董文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