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和区块链技术的发展,一种新型货币——虚拟币应运而生。有人从中看到“商机”,无业青年郝楠等人,向境内个人收取人民币资金后,以泰达币、以太币等虚拟币为媒介,通过虚拟币交易平台在境外兑换为韩元,再以现钞或银行账户转账的方式将韩元资金交付给上述境内个人,并赚取手续费,前后共将1.26亿元人民币兑换韩元给付给客户。
今天(1月7日),记者从常州市钟楼区检察院获悉,近日,郝楠等6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该院提起公诉。
2016年,时年21岁的无业青年郝楠发现虚拟币涨跌很刺激,梦想一夜暴富的他投身到虚拟币的炒作中,而后又开始利用国家之间虚拟币的价差进行“搬砖”获利。然而,虚拟币可以让人一夜暴富,也可以让人一夜爆仓。2018年,郝楠在一种新型虚拟币的炒作过程中发生巨幅亏损。为了挽回损失,他急需及时寻找新的盈利点。
一次偶然的机会,郝楠认识了从事韩国代购生意的高杨。高杨的代购生意做得很大,每天需要将大量的人民币兑换成韩元,在韩国的免税店进行采购。郝楠利用自己掌握的在国内和韩国之间搬运虚拟币的通道,尝试帮助高杨将人民币转化成虚拟币后,再在韩国平台上卖出,获得韩元,从中赚取了一笔不小的手续费。
郝楠发现,利用虚拟币买卖外汇有利可图,决定把生意做大。高杨便成了郝楠瞄准的第一个生意伙伴。高杨每天的兑换量很大,他还认识很多同样从事韩国代购生意的人。此外,郝楠又拉来几个亲朋好友一起入伙。他们用人民币向币商(手上拥有大量虚拟币的人)收购大量虚拟币泰达币(USDT),通过币币交易,转化成以太坊(ETH)或者比特币(BTC),因为这两种虚拟币可以跨国流通。
随后,再将以太坊(ETH)或者比特币(BTC)搬运至韩国的虚拟币交易平台卖出,获得韩元。最后,他们根据国内平台虚拟币对人民币的价格和韩国平台虚拟币对韩元的价格,以及币币之间的交易价格,计算出一个人民币兑韩元的价格,再加上手续费,兑换给需要韩元的客户,从而牟利。
与国内法定机构换汇相比,通过郝楠团伙换汇没有限额,较为便捷,再加上换汇价格也相对适中,因此,郝楠拥有了固定的客户群,其中最多的便是韩国留学生和韩国免税店老板。直到2021年3月案发,郝楠团伙通过上述方式,共将1.26亿元人民币兑换韩元给付给客户,郝楠个人非法获利50万元。
检察官提醒,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任何组织、个人在我国境内从事外汇买卖、结售汇业务,必须获得国家外汇管理部门许可并在指定的场所进行。本案中,郝楠等人在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外进行外汇买卖结算等行为,应认定为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来源:《零距离》记者/冯珂 通讯员/黄敏 编辑/李时)
【投稿、区域合作请私信或发3469887933#qq.com24小时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