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实践证明,太容易得到的东西往往不被珍惜。如果企业将股权免费或以超低价卖给员工,那么这会让员工对公司股权价值产生误解,不能将员工与股东或公司深度绑定。一旦公司经营遇到一些问题,或员工个人对工作产生倦怠等情绪,或外部有更丰厚的利益诱惑时,员工可能会选择离职。
因此,我们建议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时一定要就股权收取相应的费用,只有支付合理的对价时,员工才会珍惜来之不易的股权——当遇到问题时,第一时间想的是如何解决问题而不是另寻出路,毕竟离开对自己来说也是一件有成本的事。
那么,激励对象行权时购股资金从哪里来呢?从今天开始,我们通过案例分三个部分逐一介绍上市公司常见购股资金来源、非上市公司常见购股资金来源、其他员工购股资金来源方式。本节主要介绍其他员工购股资金来源方式案例分析。
第三节 其他员工购股资金来源方式
1、案例概述
智慧松德:信托机构助企业股权激励
松德智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173,以下简称“智慧松德”)创建于1997年,于2011年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主营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大宇精雕科技有限公司“3C自动化设备及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的业务,是高端智能装备综合集成方案提供商。
2017年1月,智慧松德公告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拟委托具有资产管理资质的信托公司管理,并全额认购由信托公司设立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劣后级份额。本计划拟认购的集合信托计划规模上限为7 500万份,每份1元,按照不超过2∶1的比例设立优先级份额和劣后级份额;集合信托计划优先级份额和劣后级份额的资产将合并运行,公司股东郭景松先生、雷万春先生共同为集合信托计划优先级份额的权益承担差额补充义务。
拟设立的集合信托计划直接或间接(通过一对一资产管理计划等方式)以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智慧松德A股普通股股票。该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全额认购资产管理人所设立的集合信托计划而享有集合信托计划持有公司股票所对应的收益。投资该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上市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该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如果股票认购完成后,信托计划募资资金仍有剩余,那么剩余资金仅限投资于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国债逆回购等现金类资产。受托人必须开立信托计划专用银行账户,委托人需在信托合同签署后10日内将信托资金支付到该账户中。
该信托利益=信托财产-信托费用-信托税费,一般受益人的信托利益在信托计划终止前不进行分配,但在上市公司发生派息时,信托计划因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而获得的现金股利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如有剩余可进行利益分配,受益人(委托人)应在信托财产最终分配完毕前保持信托利益分配账户有效。信托计划终止后,受托人按下列顺序对信托财产进行分配。
■ 信托计划财产承担的费用及负债。
■ 优先受益人的信托利益。
■ 一般受益人的信托利益。
简单而言,智慧松德采取的方式如下:委托人(优先受益人和一般受益人)将资金委托给信托机构,并指定该资金专门用于购买公司的股票,大股东和激励对象是共同受益人;在激励对象等待期内,信托机构是公司股东,可行使股东权利并享有股东利益;等待期满后,如果激励对象行权,那么信托机构将股票过户给激励对象,如果没有达到行权条件,那么信托机构将出售该部分股票,在扣除相关费用和报酬后将资金按约定顺序返还给委托人。
2、案例解析
其他员工购股资金来源方式主要是引入信托等杠杆。这种方式通常也被称为杠杆型员工持股计划,它是指从公司或准备出让股份的股东手中,或者由公司或准备出让股权的股东担保向银行和其他信贷机构贷款,来购买现有的或公司新发行的股票。
常见的操作方式是激励对象与信托公司签订贷款融资协议,由信托公司垫资行权,激励对象将获得的奖励股票抵押给信托公司,再用分红偿还本息,待激励对象将贷款偿还完毕后由信托公司将股票过户给激励对象。杠杆型员工持股计划的核心要点是:
(1)成立、设置或委托员工持股信托基金会。该信托基金的性质是一个可以控制雇主股份的独立合法的实体,它对员工股份购买及管理运作负责,掌握和控制着这个计划的所有资产。
管理员工持股信托基金会的受托管理人可以是银行或信托公司,也可以是与企业利益无关的个人、公司管理者和一般员工。公司管理部门将任命专门的信托员负责管理员工持股信托基金会,确保雇员是唯一的受益者。员工持股信托基金会拥有公司没有分配的股票,但它只是形式上拥有,其实际资金大都被公司作为生产性资金周转。
(2)融资与偿还方式。由信托基金会出面并由公司提供担保,以实行员工持股计划为名向银行贷款,贷款期限一般为5~10年。公司以市场价格或优惠价格购买一部分已有的或新发行的股票,购入的股票由信托基金掌握,信托基金用于归还银行贷款的利息和本金的资金则是分得的公司利润以及公司其他福利计划转来的资金。
(3)购买公司股票。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信托基金会以公平市价向公司或外部股份出售者购买公司股份。
(4)设置悬置账户。员工持股信托基金会将从银行借款购买来的公司股票放在一个悬置账户内,而不是直接发放给员工,随着员工借款的偿还,再按照确定比例分次转入员工的个人账户。
(5)员工获得股权的限定。通常,员工参与持股计划时会被加以限制。这里表现在授予条件和解锁比例上,比如某公司规定员工只有工作满3年后才可以获得独立股权,每年解锁比例为20%、40%、40%。
(6)投票权。已经分配到股票的员工可以以个人名义行使表决权,未分配到员工手中的股票由受托人或基金持有人行使表决权。
(7)分红及利益分配。员工可以享受已经分配到的股票对应的分红及其他约定的经济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