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某在陌陌直播平台被程姓主播吸引,通过给程姓主播巨额打赏,与其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一年半时间共打赏40多万元。
后柴某因癌症去逝,其妻子俞某在查看柴的银行账单和微信记录时,才发现柴某打赏主播并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的事情。
于是,俞某起诉程姓主播和陌陌公司,认为柴某打赏给程姓主播的赠与行为侵害了夫妻共同财产,通过打赏形成不正当男女关系,违背公序良俗,主张赠与合同无效,要求程姓主播和陌陌公司返还全部打赏金额。
陌陌公司辩称,柴某通过陌陌看直播,购买“陌陌币",用“陌陌币"购买虚拟礼物打赏主播,形成的是网络消费服务合同,不是赠与,不构成不当得利。
法院认为柴某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40多万元,为非法处置,且数额巨大,超出了其收入和正常打赏金额,且是为了追求不正当男女关系,违背公序良俗,而程姓主播明知柴某与俞某存夫妻关系,通过与柴某保持不正当关系获取巨额打赏,其不是善意第三人,所以赠与合同无效。
柴某购买“陌陌币”只是财产形式的转换,并未造成夫妻财产的减损,用"陌陌币"购买虚拟礼物打赏主播的行为才是处分并减损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
用户观看陌陌直播并没有门槛,可以任意观看主播表演,平台并不要求必须打赏或打赏多少,所以打赏不是对主播表演和平台运营的对等支付,而是赠与,平台通过对主播获得的打赏分成,实质是从受赠中获得的利益,而不是给用户提供观看平台和运营服务的对价。
最终法院判决程姓主播和陌陌归还40多万元中应属于俞某的那一半。
现在很多男性被一些所谓的女性主播吸引,非理性的打赏,甚至是为了不正当的目的,侵害夫妻共同财产,作为另一半,如果发现了,那就拿起法律的武器,追回自己的财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