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乐山一起抢劫虚拟财产案进行判决。据介绍,三名男子抢劫朋友之妻的比特币和以太币,总价值近600万元人民币,分别被判刑7年半至10年。#抢劫1287个虚拟货币被判10年# 该微博话题登上热搜榜,并引发网友争议。
此案如何量刑成最大争议
对于该案的第一争议主要在于比特币未被我国认可,无法认定涉案金额,量刑标准如何界定。网友@懂懂王子称:这个有争议了!既然国家不承认比特币,那么它就不值钱?那量刑就不能按照这个标准!@梁炜培称:如果不认可虚拟币的商品属性,那怎么定的涉案金额?理同于网游盗号盗装备?
据报道王某某、袁某采用暴力、威胁等方式,强迫骆某某登录其手机上的“火币交易所”APP账户。然后,梁某拿走骆某某的手机下车操作,将骆某某的账户中的29.0004844个比特币和1258.04064个以太币转入自己的账户中。法院审理认为,梁某、王某某、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胁迫手段,劫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抢劫罪。20年5月在上海也发生过非法占有比特币案件,最终上海高院认为其具有价值性、稀缺性、可支配性,以保护虚拟财产为由,判定返还其占有比特币,如若不能返还,以每枚4.2W进行赔偿。显然四川乐山案件,抢劫罪是成立的,量刑也可能考虑了比特币的价值性。其实比特币本身的价值是客观存在的,只是我国并未允许交易流通,造成了大家否认比特币价值的错觉。网友@胡扯鸡蛋评论称:这是司法实践的矛盾,立法滞后,管理超前,实际上反应大家对数字货币的认知或对其定位不清晰。
监管加强 未来立法也需跟上
我国这两年已逐步加强对于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监管。昨日有报道称
6月20日零点,四川所有矿场被集体断电。随后#四川比特币矿场集体断电#话题也登上热搜榜。一份《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能源局关于清理关停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的通知》的文件显示,对于虚拟货币“挖矿”,在川相关电力企业需要在6月20日前完成甄别清理关停工作。
继矿机被地方政府直接断电后,今日中国央行又祭出大杀器,直接约谈工行、建行、农行、支付宝等部分银行和支付机构,要求不得为相关活动提供账户开立、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产品或服务。在被约谈后,各大银行纷纷发布声明,与虚拟货币“划清界限”。声明称,禁止使用公司服务开展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一经发现将立即采取暂停相关账户交易、终止金融服务等措施。支付宝也回应称,坚决不开展、不参与任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活动。一旦发现商户从事虚拟货币交易,将其纳入黑名单,禁止后续合作。
虽然我国民法典认定虚拟财产包括数字货币可以继承,但虚拟货币一直带有“法外货币”的属性也是让政府头疼。特别是今年,已经发生了多起关于比特币非法占有、抢劫、诈骗的案件,政府加强对于比特币的管控也是出于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维护金融安全和稳定。但没有直接的法、文认定虚拟货币的商品属性,无法在法律保护下交易,也无从认定其价值,从案件判决上就显得尴尬。不过在断源头,断交易之后,情况或许会得到缓解,相关立法应该也是指日可待。
不与法币挂钩的数字货币都是耍流氓
比特币从诞生之初就饱受争议。有人称其就是虚拟玩家集体推出的搅乱市场的玩具,本来存在于虚拟环境即可,是别有用心的人企图以此来搅乱现实世界的金融制度的方式。虽然现在比特币确实在部分国家得到了认可,但是由于它的特性,如果国家不出手,最终损害的将是那些对此一无所知的老百姓的利益。虽然政府快刀斩乱麻的整治损害了小部分人的利益,但是如此果断迅速的出击,保护了国内整个金融环境、老百姓的财产安全,值得称赞。最近我国也推行了与法币挂钩的数字货币,并在部分试点城市推行。相信有幸抽中的群众,将第一次正真意义享受合法合规数字货币带来的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