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虚拟货币交易风险
打击遏制洗钱犯罪
当前非法集资形势严峻,案件高发频发,涉案领域增多,作案方式花样翻新,一些不法分子以新潮概念“虚拟货币”为噱头。虚假宣传,进行非法集资,严重危害社会公众资金安全,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为增强群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能力,下面以典型案例为警示,提醒广大群众擦亮眼镜,警惕虚拟货币交易风险与陷阱。
案件简介
2019年,高某等人利用境外服务器设立“通证银行”投资平台,对外宣称可存储主流“虚拟货币”理财,承诺随存随取,不设锁仓,以日息千分之一至千分之八的高额回报等静态收益模式向公众吸收比特币、以太坊等虚拟货币。同年6月,储户发现无法提取存储的虚拟货币。同年7月,在该投资平台存储的主流货币被强制转化成TB资产。此后,“通证银行”投资平台关闭,导致储户无法登录,提取资产。警方接到报案发现,被告人林某等人以“通证银行”平台为依托,以投资该平台可持币生息、推荐投资人可获得返利等高额回报为诱饵,在多地召开推介会、宣讲会等方式进行宣传、分享投资理财经验,并通过微信推广,鼓励社会公众将虚拟货币存入“通证银行”。根据目前报案人员统计,经林某等人宣传,共吸收虚拟货币价值达人民币1500万元以上,涉及储户59人。警方追踪调查发现,被告人林某等人私自将储户在“通证银行”投资平台存储的虚拟货币(价值人民币673.659万元)充值到自己的钱包地址中。
案件警示
一是增强理性投资意识,收益越高的理财产品风险越大,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着巨大的风险。
二是不要受高息诱惑,凡是未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承诺在一定时间还本付息的都是非法行为。
三是若发现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减少损失。
银盛支付温馨提示
1、人民币是我国唯一合法货币。
2、虚拟货币不是真正的货币。
3、警惕诈骗、传销、非法集资类“虚拟货币”犯罪。树立正确货币观念,防范虚拟货币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