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现在有人说只要给你一张电话卡,在家打打客服电话,让客户关注微信号,就能得到酬劳,你会心动吗?在这里可以明确地告诉大家,如果这样做你可能已经涉嫌违法。
具体案情
近日,海阳市公安局破获一起为危害网络安全活动提供帮助案。经查,孙某某通过兼职QQ群添加群主好友,群主称在家兼职打打电话就能赚钱,随后群主将手机卡邮寄给孙某某,孙某某经过群主的一系列话术“培训”,根据群主提供的人员姓名和电话,拨打客户电话以招聘文员的名义让有工作意向的客户关注公司的微信公众号或者添加客服的微信,每关注一次给予一定的报酬。
然后兼职公司人员对孙某某提供的已关注公众号的客户,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套用真实刷单兼职的工作流程,刷单成功后,以各种系统和网络问题为借口,要求客户反复尝试,在其中的每一个环节中骗取客户钱财。
孙某某为危害网络安全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孙某某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并没收孙某某违法所得。
据孙某某交代在做“兼职”的过程中有许多不寻常的细节,一是群主四次给她邮寄电话卡都是通过隐蔽方式进行,要么就是弄错收件人寄件人联系方式,要么就是将手机卡隐藏在保温杯、运动鞋盒子等物品之中,二是这几张电话卡最多使用10天就会被封停,不能继续使用,三是群主要求她使用不经常用的手机,并且让这部手机要在非工作时间保持关机,四是每天让客户关注公司的公众号都是不一样的,五是群主是通过虚拟货币平台给她支付报酬,而不是常规银行卡、支付宝、微信等方式。这些细节都没有引起孙某某的重视,孙某某为了挣取所谓的佣金,为危害网络安全活动提供帮助,被处以行政拘留处罚。这不成正比的代价,真是得不偿失。
网警提示: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从事非法侵入他人网络、干扰他人网络正常功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不得提供专门用于从事侵入网络、干扰网络正常功能及防护措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活动的程序、工具;明知他人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的,不得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来源:烟台网警巡查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