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珠宝店经营为名集资
轻易骗取数千万元
2011年至2015年期间,欧某、林某在经营的珠宝店严重亏损且需缩小经营规模、有高额借款需要偿还时,仍以珠宝店经营、投资生意等名目,以月息1.5%至4.5%不等的高额利息为诱饵,向52名社会公众非法集资共40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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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某、林某将集资款中绝大部分用于购买房产、挥霍、偿还旧债,至案发时尚有3000余万元集资款不能返还。后欧某、林某因资金链断裂离开平潭逃匿,潜逃一年多后才被抓获。
岚小法来说法
上述案件中,欧某、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明知无力偿还,仍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隐瞒真相、虚构资金用途,骗取集资款3000余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
什么是非法集资:
●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的有关规定,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
非法集资四大特征
● 非法性: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 公开性: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 利诱性: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 社会性: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法
● 承诺高额回报
不法分子编造高利神话,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而且,为了吸引更多集资参与人,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转移资金、携款潜逃,集资参与人损失往往难以追回。
● 编造虚假项目
不法分析通过注册公司,打着相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新创业等幌子,编造各式虚假项目,甚至组织免费旅游、考察等,骗取社会公众信任,进而进行非法集资。
● 以虚假宣传造势
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密集在媒体上发布广告,雇人广发宣传单,进行社区捐赠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
● 利用亲情诱骗
部分传销非法集资参与人,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地缘等关系,编造高额回报谎言,拉拢亲朋、同学、邻居、老乡等加入,使得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当前非法集资的特点
● 当前非法集资,除了传统的民间做会,以投资项目等非法集资等传统集资方法外,非法集资的“上网跨域”特点明显,集资参与人面大量广,非法集资正不断变换名目繁多的外衣,以投资理财、网络借贷、养老服务、私募众筹、虚拟货币、区块链等噱头活跃于线上线下,手法不断翻新。
来自审判实践的建议
01
理性理财意识
投资前,了解相关法律规范和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对理财投资的规则和风险有清晰、理性的认识。
02
警惕高利诱惑
收益越高,风险也就越大,高收益、高回报可能是诱饵,其中往往蕴藏着骗局。
03
提升识别能力
认清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正确识别非法集资,远离不法活动。特别是要关注新闻媒体报道的典型非法集资案例,警惕非法集资花样翻新,不断增强识别意识和防骗能力。
04
增强证据意识
借贷和投资过程中要注意留存合同、集资人的身份信息、银行交易记录等材料。
05
及时报案意识
一旦发现身陷非法集资活动,及时到公安机关报案。要知道,案件越早进入刑事诉讼程序,越可能扣押到相关财物,最大程度挽回损失。
举报非法集资有奖
可通过以下途径对涉嫌非法集资行为进行举报:
● 电话举报
区处非办:0591-23163493
区公安局:110
● 来信举报
区处非办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大楼六层
邮编:350400
● 电子邮件举报
电子邮箱:ptzhsyqcfb@163.com
● 到就近公安机关举报
举报线索一经查实,将有机会获得1000元至3万元的奖励
来源: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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