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发布《雄安新区新盖房分洪道堤防加固和治理工程 (新盖房枢纽至荣乌高速段)施工招标公告》和《雄安新区新盖房分洪道堤防加固和治理工程 (新盖房枢纽至荣乌高速段)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雄安新区新盖房分洪道堤防加固和治理工程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以《关于开展新盖房分洪道堤防加固和治理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改发(前期)[2019]046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新盖房分洪道堤防加固和治理工程(新盖房枢纽至荣乌高速段)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的工程概况:本项目为新盖房分洪道堤防加固和治理工程的左堤新盖房枢纽至荣乌高速段。左堤起点位于大营镇东阳村南,终点位于大营镇高庄村东南侧,桩号为ZD0+000~ZD4+400,堤线长约4.4km。对现状堤防加高培厚,堤防级别为1级,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
2.2 本项目的工程内容:
主要工程内容:①堤防加高培厚约4.4km,设计堤顶宽16m;②河槽疏浚、迎水侧岸坡防护;③堤身灌浆加固约0.5km;④机非混合道、慢行系统等交通工程;⑤园林景观工程。
左堤新盖房枢纽至荣乌高速段工程投资约2.4亿元。
项目建设内容应按照雄安新区关于智能城市建设的相关要求,需充分考虑数字化、智能化。以大数据和区块链为基础,全过程产生的建筑信息模型(BIM)数据需统一接入新区城市信息模型(CIM)管理平台;通过区块链资金管理平台对本项目的全过程资金进行管理,落实雄安新区关于建设者工资保障等相关规定。
2.3 本项目的工期要求: 2019年11月开工,2020年主汛期前具备防洪能力,2020年12月31日主体工程完工。
2.4 本项目招标范围: 包括雄安新区新盖房分洪道堤防加固和治理工程(新盖房枢纽至荣乌高速段)的采购、施工等全过程的承包。并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负责。
2.5 本项目的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2.6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5)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的;
(16)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业绩要求:申请人近5年(2014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至少承担1个工程投资额2亿元(含)以上已完工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或包含水利工程施工内容的工程总承包或EPC总承包或PPP项目业绩,以完工或竣工或交工验收报告签发时间为准);
(3)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财务要求:提供2016、2017、2018年度或成立至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
(5)信誉要求:1)纳入雄安新区或中国雄安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且被限制投标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3)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8日至2019年10月12日,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持①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上报名成功的网页截图购买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
若选择邮件报名:将①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③“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上报名成功的网页截图、④标书款转账银行回单(汇款备注招标编号:1940STCX1823,对公账户转账,银行及账户见联系方式)、⑤购买登记表(平台网上报名成功之后可以下载)发至anle@sstc20.com购买招标文件。
4.2投标人按4.1款现场报名前,根据“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的要求,须先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免费注册登记,已完成注册登记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注册。网上提交相关信息和资料后再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进行审核(地点:雄安新区市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一楼D区),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档案状态栏变为有效。投标人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本项目投标确认步骤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再按前款要求进行现场报名。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如因投标单位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并从网上完成报名登记,将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报名、使用操作咨询电话:0312-5671238)
4.3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若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公章(Word版、盖章后电子版均需发anle@sstc20.com邮箱);投标人若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请提供说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公章(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0月30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层第五开标室(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甲29号海淀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上发布。投标人因轻信其他媒体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雄安新区新盖房分洪道堤防加固和治理工程(新盖房枢纽至荣乌高速段)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雄安新区新盖房分洪道堤防加固和治理工程(新盖房枢纽至荣乌高速段)监理,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以《关于开展新盖房分洪道堤防加固和治理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改发(前期)[2019]046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河北雄安新区。
2.2项目实施周期如下:2019年11月开工,2020年主汛期前具备防洪能力,2020年12月31日主体工程完工;缺陷责任期为完工验收后24个月,其中园林绿化部分工程完工验收后24个月为管护期。
2.3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周期同步。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的监理服务工作。
2.5质量标准:合格。
2.6工程概况:本项目为新盖房分洪道堤防加固和治理工程的左堤新盖房枢纽至荣乌高速段。左堤起点位于大营镇东阳村南,终点位于大营镇高庄村东南侧,桩号为ZD0+000~ZD4+400,堤线长约4.4km。对现状堤防加高培厚,堤防级别为1级,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
2.7工程内容:①堤防加高培厚约4.4km,设计堤顶宽16m;②河槽疏浚、迎水侧岸坡防护;③堤身灌浆加固约0.5km;④机非混合道、慢行系统等交通工程;⑤园林景观工程。
2.8本项目的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申请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2)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5)与本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专项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甲级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4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至少独立承担过1个工程投资额1亿元(含)以上的水利工程监理业绩(在建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项目以完工或竣工或交工验收报告签发时间为准);
(3)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具有住建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4)财务要求:提供2016、2017、2018年度或成立至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
(5)信誉要求:
1)纳入雄安新区或中国雄安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且被限制投标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其他要求: / ;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若选择邮件报名:将①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③“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上报名成功的网页截图、④标书款转账银行回单(汇款备注招标编号:1940STCX1824,对公账户转账,银行及账户见联系方式)、⑤购买登记表(平台网上报名成功之后可以下载)发至anle@sstc20.com购买招标文件。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0月30日9时30分,地点为:河北雄安新区市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大厅,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层开标室(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大楼西南侧大楼一层,投标人在河北雄安新区市民服务中心P1停车场换乘园区免费摆渡车进入园区再步行前往,建议提前前往)。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上发布。投标人因轻信其他媒体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中国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