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传蔚来汽车一份内部处理通报称,一担任某集群服务器管理员的员工,利用其职务便利挖掘虚拟货币,并从中获利,引发热议。4月7日,有蔚来汽车工作人员向南都记者证实,此事属实。截至发稿前,蔚来汽车方面未就此事回应南都记者。
蔚来汽车内部处理通报透露,2021年9月,公司合规和风险管理部收到研发部门一员工疑似不当利用公司服务器资源挖掘虚拟货币的相关投诉。后经调查发现,该员工利用其担任某集群服务器管理员的职务便利,自2021年2月开始不当利用公司服务器算力资源违规进行虚拟货币以太币的数字挖掘作业,并从中获利。
处理通报还称,该行为严重违反了蔚来汽车公司规定,并涉嫌违反《刑法》第285条第二款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对公司计算机系统安全和商业信息安全造成负面影响。调查访谈中,该员工亦对其违规行为供认不讳。
截至发稿前,蔚来汽车方面尚未就此事回应南都记者。
根据《刑法》第285条之规定,若构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南都记者注意到,员工利用公司服务器违规“挖矿”此前已有先例。裁判文书网显示,2018年1月至7月期间,百度前高级运维工程师安某利用职务便利,以技术手段在百度公司服务器上部署“挖矿”程序,通过占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硬件及网络资源获取比特币、门罗币等虚拟货币,后将部分虚拟货币出售并获利人民币10万元。截至调查前夕,其账户仍有约2.94个比特币。
法院认为,鉴于安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数量已超过100台,其行为不仅构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且属于情节特别严重情形。最终,安某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金1.1万元。
采写:南都记者 方诗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