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艺术网-文化艺术报讯 (全媒体记者 梁飞燕)4月28日上午,由江苏文化产权交易所、山东文化产权交易所、贵州文化产权交易所、甘肃文化产权交易中心和西安文化产权交易中心联合发起的“数字文化产业联盟”成立暨签约仪式在线举行,标志全国首个由文交所联合发起的数字文化产业联盟诞生,并发布数字文化产业联盟公约。
发展数字经济,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机遇是国家的重大战略规划。文化产业作为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和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借助数字技术实现产业变革与创新发展成为新的方向。现阶段数字文化产业细分领域繁多、发行平台层出不穷,参与企业良莠不齐,市场投机属性较强,因此引导并规范数字文化产业有序发展成为行业共识。
文化产权交易场所作为政府批准,经部际联席会议审核备案的专业文化类资产交易服务机构,在提供平台服务、规范行业发展、监督行业风险方面具备相关优势与资质。因此在市场与政策衔接的过程中,文交所既具备政策优势,亦是使命担当。
联盟正式发布的数字文化产业联盟公约,就从“行业自律”“产业发展”“风险防范”三个方面,引导数字文化产业合规、科学、健康的发展。同时设立专家委员会,为数字文化产业的战略发展规划、统一标准制定提供专业指导。
据悉,此次成立的数字文化产业联盟以各省市文交所为抓手,规范行业发展,通过共建联盟,技术互通,实现各省市地区的优质文化项目和文化数字资产的跨区域流通,提供数字文化产业展示、汇集、规范平台。
在成立仪式上,常务理事单位分别介绍了各省市地区的优质数字文化资源,包括江苏大运河文化IP、山东泰山和趵突泉、贵州黄果树瀑布和多彩贵州、甘肃敦煌飞天和读者文摘,西安大雁塔、大唐不夜城等,为数字文化产业联盟提供了有力的资源支撑。此次联盟搭建的平台主要服务于资源类、服务类和平台类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文化企业、景区、博物馆、个人艺术家等数字文化资源持有方以及大型知名并拥有广大客户群体的生产消费型企业,文创公司、设计公司等具备数字文化产业运营能力的机构及其他数字文化产业平台机构,并将在政策指导下规范其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