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在异乡为异客,
每逢生病倍心疼!
好不容易拖着病体看完医生
还要排队缴费人从众~
今天,
小编有个好消息要告诉大家!
社保卡又增新功能!
可“一晃”缴费!
用它结算还可用微信和支付宝!
而且,
医保均可跨省当场报销!
慢慢地,相信以后就可以安心看病啦
当然,小编希望大家都健健康康的
照顾好自己,少生病哟!
社保卡新功能:“一晃”缴费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试点第三代社会保障卡,继续推进社会保障卡的发行和应用,增加“一晃而过”的非接触式功能,让群众通过手机可以快速完成社保缴费、医保结算等事项。
社保卡就诊结算可用微信和支付宝
对于我们这种不常携带现金出门的人,看病用微信和支付宝结算可以说是太贴心了有木有!
而且,可以在社保卡自助终端机网上支付,还有很关键的一点,不用排队啊!
原来,7月起网上支付功能(微信、支付宝)已经默默在我市康华医院试点,已经有不少人通过这种免排队方式成功结账哦!!
那么如何解锁这个免排队技能?
小编这就跟大家分享
首先,
在医院的社保卡自助终端上
完成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即设置网上支付密码)
△图片可点击放大保存
完成网上支付密码设置后,你可以选择继续通过自助机或者通过医院服务号完成接下来的付费~
♥然后你就可以随时使用网上支付功能啦♥
△图片可点击放大保存
事实上,现在东莞所有社保定点医疗机构内都设有自助机,挂号、就诊、付费都可以使用社保卡在自助机内完成~不过,目前微信、支付宝结账功能暂时只在康华医院进行试点,接下来东莞将尽快推进其他定点医院的使用,如有最新情况,小编再来告知大家哦~
莞21家医院就医可跨省当场报销
6月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门部署开展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百日攻坚战,即在7、8、9三个月的时间内基本完成这项任务。要求9月底以前全面启动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并联网运行,确保在线备案人员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全部实现直接结算。
2017年6月,东莞跨省异地就医实时联网结算系统成功接入国家异地就医联网平台,实现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截止9月12日,东莞有21家医院,可以实现跨省就医现场报销。外省参保人在家乡社保机构备案后,到这21家医院住院时,出院可以直接现场结算报销,省去了回家乡报销的步骤,方便快捷。
另外,还有3家医院可在省内异地就医现场结算。
21家跨省就医医院
★ 三级医院11家
东莞市人民医院
东莞市中医院
东莞市第三人民医院
东莞市第五人民医院
东莞市妇幼保健院
东莞市厚街医院
东莞东华医院
东莞康华医院
东莞台心医院
东莞光明眼科医院
东莞爱尔眼科医院
★ 二级医院8家
东莞市第八人民医院
东莞市黄江医院
东莞市企石医院
东莞市凤岗医院
东莞市常平医院
东莞广济医院
东莞仁康医院
东莞常安医院
★ 一级医院2家
东莞市大朗医院
东莞市清溪医院
3家省内异地就医医院
★ 二级医院
东莞光华医院
东莞市寮步医院
东莞市莞城医院
跨省直接结算和以前有什么不同?
以前,省外参保人需要在参保地的社保部门填写异地就医备案表,进行备案,然后在东莞的医疗机构出院后,拿着相关票据到参保地报销。
现在,省外参保人在参保地社保部门提前办理备案登记手续,选取我市定点结算医院,就可以直接结算报销,省去了回参保地报销的步骤。
跨省异地就医原则是:就医地管理、参保地待遇。
符合条件人员范围
1、在参保地正常参保缴费,按当地规定可享受医疗保险住院待遇;
2、在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已办理异地安置、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或异地转诊等登记备案手续,并选定我市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联网结算业务的医院作为跨省异地定点医院;
3、社会保障卡在参保地已鉴权;
4、到选定的我市跨省异地就医直接联网结算医院医疗住院;
5、入院时主动出示社会保障卡办理社保入院登记;
6、遵守我市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并配合完成医疗保险相关管理工作。
办理流程
如果你是省外参保人在东莞进行跨省异地就医现场结算请注意以下步骤:
1、省外参保人在参保地进行备案(备案登记相关问题应咨询参保地社保局)。
2、参保人需携带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异地就医申报资料,到我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跨省用卡鉴权及跨省异地就医登记。
3、参保人应出示社保卡,办理就医地医疗机构住院登记,遵守就医地医疗机构就诊管理规定。
4、出院结算时,参保人可直接在就医地医疗机构完成结算。即参保人只需支付按规定由个人承担的住院医疗费用,其他费用由参保地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不仅外省参保人可以在东莞现场报销,东莞人到外省就医也可以实现现场报销。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跨省医保现场结算只适合住院患者,不适合门诊患者。患者出院报销时必须是缴费正常,欠费等无法报销。
随着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开通,
以后异地病人的医疗费用“垫付”与
报销“跑断腿”的问题就迎刃而解啦;
还有社保卡“一晃”缴费,
微信和支付宝结算~~
不用带那么多现金,
不用排那么长队,
省心省力!
简直不要太方便!
一起点个“zan”吧!
来源 | 东莞市卫生卫计局 东莞社保等综合
编辑 | 陈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