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701 公司简称:德宏股份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为:以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分配。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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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车用交流发电机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车用交流发电机是将车用发动机所产生的机械能转化为电能的装置,是汽车的主要电源和车用发动机的关键零部件之一。其功用是当发动机正常运转时,向车载用电设备包括汽车电子控制装置、照明及信号装置以及其他辅助电器等提供持续、稳定的电能,同时向蓄电池充电。
随着汽车电子化程度的日益提高,车用交流发电机的产品性能直接影响着车辆的稳定运行,对汽车驾驶的安全性、舒适性以及能耗和排放均具有重要影响。除主要用于汽车外,车用交流发电机还广泛用于工程机械、农用机械等非道路机械。
公司产品主要定位于中高端市场,拥有8大系列逾300个主要型号,是国内车用交流发电机产品线最丰富的公司之一。
(二)经营模式
1、销售模式
根据不同的目标市场及客户,公司销售模式分为主机配套直销模式和售后维修经销模式。其中公司主要以面向主机配套市场的直销为主,经销销售所占比例较小。
(1)主机配套市场销售模式
公司在主机配套市场中采用直销模式,由本公司直接与发动机厂或汽车整车厂签订销售合同并销售产品。公司主要通过与客户进行同步产品开发获得业务机会,在合作开发产品投产后则获取相应配套产品订单。按照该模式,在发动机厂或汽车整车厂新型号发动机产品前期研发、设计阶段,公司即开始参与承担配套发电机的研发、设计、样品试制、样品测试、装车路试及图纸确认会签等工作,待新发动机研发成功后则直接转入后续量产的配套供应。
(2)售后维修市场销售模式
售后维修市场采用经销商销售的模式,由公司营销人员通过市场考察,以省为单位逐步确定一批综合销售能力、信誉度和市场开发能力较强的经销商,由公司对经销商进行直接管理。销售具体流程为:公司根据市场具体情况确定销售额度、产品价格及促销政策的细节后将产品销售给经销商,通过经销商在其销售网络区域内销售产品。公司与经销商之间货款一般先行结清后发货。
针对售后维修市场,公司每年度对经销商相关人员进行产品技术应用知识培训;对经销商按年度进行考核,根据年度综合考核情况决定经销合约的续签。
2、生产模式
公司推行精益生产方式,以销售订单为驱动进行生产安排。基于与客户签订的年度框架合同,按照客户的月度订单由制造部根据订单并结合产成品的库存情况,编制月度预测计划,经销售、制造等部门评审后,由制造部确定次月生产计划,并进行动态管理。根据月度生产计划,结合销售发货的需求,由制造部编制三天计划。再由制造部根据三天计划编制一天计划,并具体安排组织生产。如计划订单有所变更,由销售部门提交计划调整通知单,经制造部门确认后,调整生产作业计划。
3、采购模式
公司实行计划与订单驱动相结合的采购方式。每年采购物流部根据公司年度销售计划制定全年采购计划并与供方签订年度采购合同,每月根据月度销售计划编制主要物资采购计划并实施采购。采购管理体系的设计以“质量第一”为主旨,同时平衡考虑了成本控制、及时供应以及供应商关系维护等方面,符合公司业务模式,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三)公司所处的行业
公司所处的车用交流发电机行业已形成市场化的竞争格局,各企业面向市场自主经营,行业主要通过政府部门的宏观调控并结合行业协会自律进行管理。作为产业链上游,汽车交流发电机生产厂商主要为车用发动机厂和汽车整车厂配套。车用发动机厂所属的内燃机行业及汽车整车厂所属的汽车行业的整体发展情况直接影响车用交流发电机行业的发展水平。
我国的车用交流发电机行业分为主机配套和售后维修两个市场,主机配套市场根据应用的车型不同可以细分为乘用车配套市场和商用车配套市场。公司在我国商用车配套发电机领域,产品市场占有率连续多年保持领先地位。
车用交流发电机作为内燃机的关键零部件之一,通过集成在内燃机中而间接应用于汽车、工程机械与农业机械等下游行业。由于前述下游行业,特别是汽车与工程机械行业具有较强的周期性特征,从而使得公司所处的车用交流发电机细分行业也呈现出一定的周期性波动。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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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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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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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经天健事务所审计,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5,895.65万元,同比下降9.8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083.32万元,同比增长37.3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194.94万元,同比下降29.53%。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 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1)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及其解读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8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7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2017年度合并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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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将实际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963,500.00元在现金流量表中的列报由“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调整为“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17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
2) 财政部于2017年度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号——关于权益法下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号——关于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公司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执行上述解释对公司期初财务数据无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1) 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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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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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湖州德宏爱科泰克汽车电器有限公司、湖州申湖电机制造有限公司、湖州宏广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和德济新能源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等4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