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大资产重组概述
2019年9月27日,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新恒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恒基投资”)签署了《股权收购框架协议》,公司拟筹划采用现金方式收购新恒基投资持有的济南金达药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达药化”)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28日披露的《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9)。
二、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经公司与有关各方研究和测算,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正在有序推进中,公司及各中介机构已初步完成金达药化现场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核查工作。
截止目前,公司已分别与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青岛天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博翰源律师事务所四家中介机构签订了重组服务协议。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履行相关的决策和审批程序,本次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