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建设背景
为规范和促进广州市金融发展专项资金融资租赁产业发展事项(以下简称融资租赁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广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府办函〔2017〕306号)和《广州市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金融规〔2019〕1号)等相关规定,制定了融资租赁资金实施细则。融资租赁资金是市级财政在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专项用于支持广州市融资租赁产业发展的资金。
二、专项资金支持方向和标准
(一)融资租赁企业落户、增资扩股奖励(以下简称落户增资奖励)
对落户广州的融资租赁企业、广州的融资租赁企业增资扩股的,根据新增实缴注册资本(新增资本金)规模和增量等情况进行一次性奖励:20亿元以上(含20亿元,以下按此类推)的,奖励1000万元;20亿元以下、 10亿元以上的,奖励500万元;10亿元以下,5亿元以上的,奖励200万元。
(二)融资租赁项目补贴(以下简称项目补贴)
对广州市各区组织融资租赁企业开展飞机、船舶租赁项目,对项目进行一次性奖励:按项目合同金额给予不超过0.5‰的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除飞机、船舶项目外,对广州市融资租赁企业为本市企业提供融资租赁服务,或购入广州市先进制造企业生产的设备用于对外融资租赁服务等情况,对于项目融资总额度2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按项目合同金额给予不超过0.5%的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上述资金可根据需要进行适当调整。对广州市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可根据情况进行专项支持, 并相应调整上述资金分配比例。资金调整方案由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制定。
落户增资奖励与广州市其他同类型奖励项目同时获评时,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仅支持其中一个项目。落户增资奖励需在实缴资金到账后才可以参与评选,在评定次年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项目补贴在资金有效投放后进行评选。
三、专项资金申报平台
为推动广州市实体经济发展,促进融资租赁行业发展环境的优化,支持广州市融资租赁企业做大做强,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依托广州金融风险监测防控中心建设运营广东省地方金融数据快报系统,并在系统上增设融资租赁企业扶持资金申报以及线上审核功能,即专项资金申报平台,便于已纳入快报系统报送范围的融资租赁企业直接进行在线申报,同时支持相关职能部门线上审核、专家线上评审。
(一)系统建设情况
专项资金申报平台在2019年3月初步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2019年9月,根据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的要求,结合融资租赁资金实施细则的相关指导文件内容,在广东省地方金融数据快报系统上进行功能扩容:在企业端增加融资租赁企业线上申报落户、增资扩股奖励和融资租赁项目补贴功能,在管理端增加区金融局初审、市金融局复核、会计复核、专家评审、项目汇总、统计查询等功能。
新增功能一期、二期于2019年10月上线运行,三期预计在11月中旬完成上线。目前,系统运行情况良好,主要面向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区金融管理部门、广州市的融资租赁企业的用户使用。
(二)系统业务运作流程
1.项目初审:由各区金融管理部门进行初审,汇总上报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2.项目复核:由会计事务所及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对各区上报的汇总项目进行复核。
3.项目评审:组织专家或内部评审等方式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会对项目进行现场核查。
4.结果公示: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会对最终评审结果进行挂网公示。
(三)系统申请及评审流程
1.申请流程:
2.评审流程
(四)系统功能
(五)系统特点
1.技术成熟: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规划、分析、设计和执行,保证网络、硬件、软件等各方面协调一致。
2.实用性强:所有的功能设计都充分突出其实用性,使系统可以切实解决应急工作中的问题,真正发挥出效能。
3.经济合理:在保证功能完善、操作简练的前提下实现最佳性价比,既满足业务的要求,又不盲目追求先进,合理投入。
4.安全可靠:合理安全配置,保证系统在网络、硬件、软件各方面的协调性和安全可靠;系统采用身份认证、日志审查等多种安全策略,充分保障系统安全。
5.易于扩充:系统的硬件服务、信息要素、分类编码、功能模块和数据结构易于扩充,能够满足系统发展的需要。
6.高可用性:系统设计过程中采用了监控手段设备、系统备份等手段,保证系统运行高可用性。
(六)系统效用
1.在线申报:具有易操作性,方便企业提交申报材料。
2.电子化办公:填报材料规范化和流程规范化。
3.申报材料按企业分项目管理:易于核查评审。
4.电子公告:及时通知,提高交互效率。
5.职能部门、会计、专家线上评审:提高协同工作效率。
6.易于数据的统计分析和检索:方便政府部门掌握行业发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