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融管理局Hong Kong Monetary Authority,HKMA,简称金管局,是香港的中央银行机构。
HKMA于1993年4月1日成立,由外汇基金管理局与银行业监理处合并而成,是独立于香港政府运作的政府部门,主要负责维持货币稳定、促进金融体系稳定和健全、巩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并管理外汇基金。
HKMA关联机构包括香港按揭证券有限公司、香港印钞有限公司、香港金融研究中心、香港银行同业结算有限公司及外汇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银行业条例》,金管局负责向认可机构发给、暂停及撤销认可资格,并拥有一般酌情权,决定批准或拒绝在香港经营银行业务或接受存款业务的认可申请。
认可机构,即持牌银行、有限制牌照银行及接受存款公司。
在香港,银行的业务多元化,部分银行会参与证券交易业务。尽管HKMA是香港银行业的法定监管机构,但证监会SFC才是香港证券业的主要监管机构。
因此,若银行想要开展受证监会规管的证券业务,就需要在证监会注册。
注册程序是,由银行向金管局提交申请材料,金管局审查并递交给证监会进行注册。
开展受证监会规管活动证券业务的银行,由金管局HKMA和证监会SFC 共同监管,前线监管机构仍然是金管局。
因此,进行证券业务的银行会在证监会注册成为『注册机构』,而不是由证监会直接监管发牌的『持牌法团』。在『注册机构』进行受规管活动的员工在证监会注册后,被称为注册人,而不是持牌人士。
所以坊间所称的HKMA牌照,就是注册机构或注册人在SFC的进行了注册。
注意,只是注册,不是SFC牌照。
而关于注册机构或者注册人的投诉,亦由金管局处理。
如果您想查找一个注册人的数据,可以登录HKMA认可机构证券业务员工纪录册按姓名、注册号码、注册机构等进行搜索。
如果您想知道SFC牌照跟HKMA的区别,还可以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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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HKSI考试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