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280 公司简称:中央商场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期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8,883,833.94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7,888,383.39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36,897,043.63元,减去2018年度现金股利0.00元,减去提取的2018年度任意盈余公积16,577.70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366,973,521.26元。
公司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此利润分配预案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董事会关于现金分红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公司主营百货零售经营平稳和业绩正常,但由于部分地产项目出现减值和计提土地增值税增加,以及新业态板块和商管公司亏损较上年扩大,导致本期亏损较上年增加。为确保公司良性发展,公司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表示同意。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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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主营为百货零售业以及房地产开发业务,除部分纯住宅项目外,房地产业务为公司自建综合体,主要用于新开百货门店,公司也在通过同“罗森”的战略合作,拓展便利店业务。
(1) 公司以百货零售连锁经营为主业,强化中心店在新街口商圈及全国同行中竞争力地位的同时,加强其它各在营门店的品牌引进力度,稳固提升在营门店的经营业绩,积极拓展筹备新开门店。通过门店功能改造升级,不断丰富门店功能,提高百货时尚度,推进部分百货门店购物中心化转型。集团目前在营百货门店分别是:南京中心店、山西路奥莱店和河西店;江苏淮安店、徐州天成店、连云港店、扬中店、泗阳店、句容店、宿迁店和沭阳店;山东济宁店;河南洛阳店;湖北大冶店;安徽铜陵店。公司百货经营模式有联营、经销、代销、租赁等模式。目前公司以联营模式为主要经营方式,即公司与供应商签订联营合同,以销定进,约定合同扣率和费用承担方式,公司盈利的主要来源是根据供应商的销售额和约定扣率收取的毛利额收益,以及费用承担方式获取的收益。除此之外,兼有部分经销和代销模式,随着百货商场购物中心化和商业街区开业,租赁模式比例有一定提高。集团设有招商中心和营运中心,招商中心负责门店品牌规划、引进、维护、调整等工作;营运中心负责门店营销活动策划、推广、实施及活动效果反馈工作。公司在招商、运营和企划方面以一体化、标准化管理思路推动百货连锁经营业务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百货营业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78.31%,其中各模式销售占比结构中,联营销售收入占比83.98%。2019年百货业业态占比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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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除百货零售业务以外还涉及房地产开发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模式为自主开发销售。公司目前在建项目9个,主要分布在江苏淮安、宿迁、海安、盱眙、泗阳和沭阳等地区。由于房地产行业具有投资大、建设周期长、运营管理难度高,且受房地产业宏观调控政策影响大等特点,为此,公司地产业务实施代建、代销协议,按协议委托由大股东组建工程、成本、设计、营销等专业团队,统一负责地产项目建设和销售等业务工作。报告期内,房地产开发营业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17.73%。主要在建项目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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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百货主业创新和变革的需要,有效降低地产板块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进一步提升地产板块的盈利水平,回归主业,集中精力充分发挥公司多年百货经营的优势,进一步提升百货主业的综合竞争力,公司对地产板块采用了代建代销模式。江苏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江苏润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具有较丰富的项目开发及销售管理经验,公司委托其代建和代销,主要目的是借助其在房地产管理方面的优势,控制项目投资成本,保障项目建设质量,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交易价格主要参照行业收费标准,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
报告期内各房地产项目完工进度及销售情况:截止日期:2019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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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初步测算,代建代销项目未来预计投资约27亿元,地产项目资金可以实现自我平衡,阶段性资金缺口可由集团临时调剂。报告期内,宿迁项目存在延期交付,宿迁项目原合同交付时间按批次分别为:2016年(3月、12月),2017年(6月、12月),2018年(4月、5月、7月、8月、12月);实际交付时间为:住宅4-7号楼2019年7月30日交付,地上商铺2019年8月20日交付。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地下商铺及综合楼因未完成竣工备案手续暂未交付。在代销代建模式下,项目开发管理能力有较大提高,通过推进开发进度和提高销售能力,可以逐步缓解和解决延期交付问题。各代建代销项目的后续施工、销售、结算、验收等各项工作正在按计划节点有序推进。 (3)通过同“罗森”的战略合作,直营加盟并举,稳健拓展便利店业务。公司通过同“罗森”的战略合作项目,外部融资、独立运营、直营加盟并举,稳健拓展便利店业务,先后在南京区域和安徽区域通过直营和加盟模式开设便利店,报告期南京区域累计开设门店101家,安徽区域开设门店50家,发挥连锁优势,快速抢占市场制高点,迅速完成布局,争做当地便利店品牌领头羊。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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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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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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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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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1.03亿元,同比下降1.7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8亿元。
(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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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a、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地产项目交付确认收入和成本较上年减少;
b、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对部分低效和持续亏损的项目关停退出及加强各项基础工作管理,严控各项费用支出;
c、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融资规模较上年有所下降及利息收入较上年增加;
d、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地产项目投入较上年减少、缴纳税收和费用支出较上年减少;
e、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同期收购长江日昇投资有限公司股权支付现金;
f、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变化主要是支付的利息较上年减少。
(3)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百货零售收入主要为百货商场收入和罗森便利店自营门店收入;
商业地产收入较上年减少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地产项目交房较上年减少,同比确认结转收入较上年减少;
服务业成本增加是由于商管公司返租成本增加。
(4)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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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注:商业地产收入较上年减少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地产项目交房较上年减少,同比确认收入较上年减少;服务业成本较上年增加是由于商管公司返租成本增加。
(5)费用
说明:
销售费用减少主要是:1、公司对部分低效和持续亏损的项目关停退出;2、加强各项基础工作管理,严控各项费用支出;
财务费用减少主要是:融资规模较上年有所下降和利息收入较上年有所增加所致。
(6)现金流
(a)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5,869.94万元,主要是由于公司主业主要为百货零售和房地产业务,百货零售业为现款交易,经营性现金流相对稳定。但房地产业务由于行业特点,销售回款和建设支付工程款项的不均衡,是报告期经营性现金流同比变动相对较大,报告期地产项目回款和支出净额较上年增加65,843.93万元。
(b)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7,586.26万元,主要为同期收购长江日昇投资有限公司40%股权支付9,710.22万元。
(c)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29,272.39万元,主要为(1)本期归还融资20,128.61万元,同期新增融资16,819.84万元;(2)同比利息支出减少14,820.74万元;(3)同期收到创新工厂投资罗森项目6,000万元。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近年颁布了以下企业会计准则修订及解释: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
《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修订)》(“准则7号(2019)”);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修订)》(“准则12号(2019)”);
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五、41(1)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包括母公司、下辖控股子公司和纳入本期合并的子公司。
本期子公司南京中央商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对外转让100%股权;子公司济宁雨润中央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南京中央商场游乐有限公司注销;新设成立南京松多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