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开除以后,能否顺利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最关键的还是要看自己的实际缴费年限能不能达到最低的15年,如果本人的实际缴费年限能够达到15年,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时没有问题。
按照你的描述,你是1983年参加工作,1996年之前一直都是民师身份,1996年以后转正,2008开始交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014年10月开始交职工养老保险,2020年被开除。
由于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是从2014年才正式开始实施的,如果从2014年10月1日开始计算,到你在2020年被开除,实际缴费年限只有6年左右,还需继续缴费9年才能办理退休。但是你现在已经58岁了,如果你在被开除以后,立即开始缴费,不再有断缴、停缴等情形出现,在比较顺利的情形下,也要67岁才能办理退休。
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是从2014年10月1日才开始正式实施的,这是国发(2015)2号文件,即《国务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规定的,也就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实际缴费年限是从2014年10月1日开始计算。
但有的地方的确是从2008年开始试点缴纳养老保险,四川等地更早,是从1996年开始试点缴纳的,那么以前在试点期间缴纳的养老保险算不算实际缴费年限呢?按照我退休时重庆人社部门的认定,是不算实际缴费年限的,一律按照视同缴费年限来处理。
按照人社部发(2015)28号文件,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精神,各地区要妥善处理本地区原有试点政策与《决定》的衔接问题,确保政策统一规范。
改革后,对于符合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人员,其改革前在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年限作为视同缴费年限,退休时按照有关规定计发待遇。改革前个人缴费本息,划转至改革后的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本人退休时,该部分个人缴费本息不计入新办法标准对比范围,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按照这个规定,实际上你在试点期间,也就是2008年到2014年10月1日期间的缴费年限,也只能按照视同缴费年限来处理,不能计算为实际缴费年限。但是在2020年被开除以后,以前的工龄将被全部清零。
由于你有从1983年到1996年有13年的民办教师工龄,转为公办教师以后,这13年的民办教师工龄可以计算连续工龄,但民办教师工龄计算为连续工龄是以转正为条件的。如果没有转为公办教师,那么民办教师的工龄不属于国家承认的连续工龄。在被开除以后,被开除前的所有工龄,包括民办教师的工龄都不再计算为连续工龄。
综上所述,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是非常不容易,你的结局多少有些令人遗憾,也为你感到惋惜。但既然事情已经出了,现在年龄也比较大了,要学会面对。最好是到当地人社部去咨询一下,毕竟你在试点期间是真金白银掏钱缴纳了养老保险的,如果试点期间缴费这6年如果能计算为实际缴费年限,再加上2014年之后缴纳的6年,有了12年,自己再交3年,就可以办理退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