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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养老保险年龄(养老保险补缴年限的规定)

2023-10-28 08:41:48 保险知识 阅读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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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知识,小龙虾每日分享第816期,欢迎关注!

今天,遇到一个比较特殊的人,其询问了三个比较有代表性的问题,这里简单的和大家分享下。

参保人员A,女性,2008年工作,签订了10年的合同,目前超过退休年龄已经5年了,准备办理退休手续。

问题一:距离退休要求的15年社保,还差13个月,是否可以进行补缴!

答案:一般不能!

目前国家的政策是不允许进行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的!

之所以是一般不能,表明存在特殊情况:

参保人员在社保法实施之前(2011年)有过实际参保记录,到达退休年龄后,社保缴纳年限不足的,继续缴纳5年依然不足15年的,可以进行一次性补缴。

其他人员想要一次性补缴,基本不可能。

假设,参保人员A在2011年之前有参保记录,2018年达到退休年龄,不满足15年最低缴纳年限,继续参保5年,2023年的时候依然不满足15年,可以一次性补缴差额年份(13个月)养老保险。

问题二:用工第一天开始到现在连续15年在同一家单位,期间可以补社保的时候单位没有补,现在社保局告知不能补缴,这种是不是可以视作单位原因进行补缴;

可以!操作难!

很明显,单位原因造成没有缴纳社保,单位理应进行补缴!

在可以进行社保补缴的时候,单位没有补缴,这就是单位的原因!

也是社保中说的【单位原因进行补缴】。

但是,目前各地的要求或者操作存在很大的政策性差异,往往最终的结果就是无法进行补缴!

此时参保人员A可以进行法院起诉,不是起诉缴纳社保,而是起诉个人经济的损失,因没有参保导致的经济损失!

问题三:在工作强度和个人承受方面无法进行工作延长时间,如果解除合同转失业个人补缴13个月,是否可以领取失业金,时间够之后再办退休有没有影响,退休金有没有差别?

不可以!

很明显,你已经超过了退休年龄,只是依然在单位工作。

首先,你的劳动合同已经自动到期,不再受其保护。此时单位应该与你重新签订劳务合同!

其次,劳务合同不受《劳动法》、《社保法》管辖(受到民法及合同法管)。

简单的说,你在上班时间受伤了,不能申报工伤;

简单的说,单位不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也不违规;

简单的说,单位不缴纳失业保险也不违规!

不缴纳失业保险,哪来的失业金领取?

因此,也就不存在领取失业金影响养老金的问题。

顺便普及下:领取失业金和领取养老金没有任何的关联,这是两个不一样的保险基金,互不干涉。

比如:我少缴纳一个月医疗保险,难道会影响我的养老金领取金额?

今天的分享完毕,知道大家觉得是否有道理,或者说出你的意见与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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