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加强对区块链技术的引导和规范”“要把依法治网落实到区块链管理中,推动区块链安全有序发展”。
目前,区块链尚处于加速发展的早期阶段,技术、应用前景广阔,但风险同样不容忽视。
谨防投资风险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系教授、中国金融研究中心主任何平透露,区块链产业势头火热,不断有新企业涌入赛道。“部分赛道参与者并没有真正理解什么是分布式存储,也并没有理解区块链如何促进商业模式提升。过度投资是区块链产业当前面临的风险之一。”
特别是打着区块链概念,包装成投资标的违法、违规项目,给社会带来了伤害。
2018年8月28日,银保监会、中央网信办、公安部、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曾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风险提示中提到,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侵害公众合法权益。
如果应用区块链技术不能给社会带来正向效益的提升,那就不是好项目。何平认同这个观点,“风险时刻存在,投资者应当谨慎,对诸多区块链项目要仔细甄别。”
谨防金融风险
何平强调,市场上打着区块链概念的诈骗行为层出不穷,引发的金融风险不容忽视,对于违法违规行为,监管机构要严格执法,惩前毖后,防范庞氏骗局出现。
中国人民大学大数据区块链与监管科技实验室主任杨东介绍,科技创新会带来量变风险与质变风险。他举例:金融科技会大幅降低资金提供者与需求者之间的连接费用,但金融风险的隐蔽性、突发性、传染性和负外部性等特征并不会消失。
“不仅如此,金融、技术和网络风险更易产生叠加与聚合效应,使风险传递得更快、波及面更广,且在技术性风险、操作性风险与系统性风险等层面表现得更为突出。” 杨东说。
杨东还说,区块链正在与不同技术之间融合,现实世界与虚拟世界之间的界限正在被模糊,其在金融科技领域引发的风险已经慢慢体现出来。
谨防监管风险
杨东认为,针对区块链行业的快速发展,传统监管模式应对乏力,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各类风险日益突出。
杨东指出,科技的变化日新月异,从而使得基于事实的监管路径让管理者应接不暇,监管的紧迫性会导致数据识别更加困难。
“在多变、复杂且破坏式创新频发的时代,确定监管对象、监管时机和监管方式并非易事。”
在法律层面,杨东认为,通过传统监管法律来监管区块链行业发展存在一定滞后性,这点在区块链技术应用的金融领域体现尤为明显。
“监管原则整体上倾向于事后总结教训型立法,此类传统的审慎监管和行为监管的原则、理念甚至理论无法有效应对金融科技等各新业态的迅猛发展。”杨东说。
谨防技术风险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的《区块链白皮书(2019年)》显示,目前全球公开区块链专利的申请数量高达1.8万余件,中国占比超过半数,居全球第一。
白皮书同时也显示,在专利授权方面,虽然中国当前区块链专利申请量位居第一,但大多处于审查阶段,授权专利多为实用新型、边缘性的专利。
截至2018年底,全球有771件区块链发明专利获得授权,中国仅有53件。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软件工程与评估中心主任周平认为,区块链在技术层面存在多个风险点。公开透明和不可篡改是区块链的主要特征,随着技术发展,新的隐私保护风险不容忽视。此外,当前诸多区块链应用主要是基于对国外开源技术的改进、提升,大规模应用存在互联互通风险,有可能形成众多新的信息孤岛,甚至有可能在技术上受制于人。另外,要防止出现针对区块链基础设施的过热投资,以免出现资源浪费。
监管如何科学有效
随着区块链技术的普及和应用越来越多,除了技术层面的监管,法律和政策等制度层面的监管也变得越来越迫切。
杨东说,面对新技术带来的新问题,亟须突破传统监管维度,充分利用科技带来的契机,解决监管中“治乱循环”桎梏,在促进创新的同时有效控制风险。
“科技已深刻地影响着法律和治理体系,坚持科技治理与法律治理相结合是重塑监管能力的有效方式。”杨东说,区块链的影响不只在于生产力、技术层面的重构,更触及生产关系层面、规则层面,影响利益的分配机制、利益的格局。
针对如何科学有效监管,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区块链研究室主任李鸣认为,有关部门应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利用法律法规明确主体责任,利用政策引导方向,科技管理并控制技术风险。同时,探索有针对性的监管手段和方法,对网络、硬件、软件、信息相关的服务提供商进行管理。
杨东还认为,监管部门要积极探索区块链应用,有序推动这项技术的发展,并降低技术带来的风险。
责编:李林芝